義大利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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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共和國現行憲法於1948年1月日由立憲大會通過。憲法上規定義大利是一個建立在勞動基礎上的民主共和國。議會由最高立法和監督機構,採用兩院制議會形式,由共和國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兩院權力相等,可各自通過決議,但兩院決議相互關聯。參、眾兩院分別有315個和630個席位,參、眾議員均由普選產生(義大利公民年滿18歲即可享有選舉權,但年滿25方可有權參選議員[1]),兩院議員任期5年。憲法法院主要是檢查和監督法律條文是否符合憲法,由15名法官組成,任期9年,不得兼職,享有豁免權。此外,還依次設有地方調解法官、初審法院(輕罪)、法庭、初審法院(負責民事和刑事案件)、上訴法院、審計院(主管公共帳目及養老金)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