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公正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然公正(英語:natural justice)是指任何权利要对当事人作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决定时,必须听取他本人的意见。这是西方古老的司法原则[1],此原则可以用来防止歧视。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3年3月10日)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可能在作出决定时产生任何偏见,则这个人不应参与决策。
自然公正(英語:natural justice)是指任何权利要对当事人作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决定时,必须听取他本人的意见。这是西方古老的司法原则[1],此原则可以用来防止歧视。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3年3月10日)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可能在作出决定时产生任何偏见,则这个人不应参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