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型都市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首要型都市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等级体系中,规模最大且不成比例地大于其他城市的城市。[1]這一概念於1939年由地理學家馬克·傑佛森(M.Jefferson)在《城市首位律》(law of the primate city)中提出,他定義的首位城市是「規模至少兩倍於第二大城市,重要性大於第二大城市的兩倍」。[2]這種城市往往有主導一個國家人口、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力。 標為紅色的國家地區,不存在首要型都市。
首要型都市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等级体系中,规模最大且不成比例地大于其他城市的城市。[1]這一概念於1939年由地理學家馬克·傑佛森(M.Jefferson)在《城市首位律》(law of the primate city)中提出,他定義的首位城市是「規模至少兩倍於第二大城市,重要性大於第二大城市的兩倍」。[2]這種城市往往有主導一個國家人口、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力。 標為紅色的國家地區,不存在首要型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