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法轮功/档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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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ISTSANA新添加的非法组织和邪教分类
关于邪教分类,且不说中国之外的世界各国对FLG表彰居多,并无称为邪教。仅就中国国内而言,中国人大99年10月出台的邪教法,中国公安部2000年、2005年两次依据人大邪教法和刑法300条等制定的邪教名单中,均没有FLG。中共内部也只有江系政法委势力给FLG扣上邪教的帽子,在全力镇压并抹黑;但并无形成正式的中国法律和公开的文件称之为邪教,只是利用其操控的媒体用邪教这样的词汇来谩骂。这儿给出一些依据:
2000年的公安部文件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5年公安部文件可参考下述两文吕耿松:池建伟案庭审旁听侧记 迄今无成定论法律认定法轮功。
既然中国法律和中国中央政府公开文件中,均没指为FLG为邪教。只有江系政法委内部文件暗中扣邪教帽子,而增加打压力度。请相关编辑不要因自己的立场而有意在维基发表原创观点。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11:56 (UTC)
- (:)回應:以上兩個連結非出自官方網站,網站後贅也不是*.gov,因此真實性存疑。這裡“法轮功”邪教问题答问录,本人依據此官方來源予以分類。--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5日 (三) 19:40 (UTC)
- (:)回應 是否定邪教應以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為准的,不是以誰在喉舌媒體宣傳為准 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文件的完整邪教名單中根本沒有FLG。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5日 (三) 20:52 (UTC)
- 轉一則跟前述公安部2005年認定邪教文件一致的政府網站(GOV網址)信息 我国已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其中並無FLG。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5日 (三) 21:53 (UTC)
- 自15日給出上述證據後,AISTSANA無辭以對,多日沒作更動,但這兩天聲稱與另一個激烈反法ID A某某兩人達成共識,仍要添加分類。這種理由太可笑了。你們兩個同樣激烈的反法,還需要達成共識?你們兩人一直來均對FLG仇恨到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樣子。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3:45 (UTC)
- (:)回應:最近因為 台灣鍾鼎邦遭中共綁架的案件,法輪功議題 在台灣討論很熱烈。Wetrace也很好奇而關心,畢竟我們到大陸去,很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障。今天看到這段討論,作為一個台灣人,覺得「邪教」的討論,令人不可思議。
- 上網查查,不少大陸律師都公開說 法輪功沒有罪(李和平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的無罪辯護書、)還有很多,大家可以自行去Google看看關鍵字。
- Wetrace就是學法律的,當年德國納粹 屠殺猶太人「惡法非法」都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標準;更何況,我看了 李和平律師等人 的法律分析,說的挺有道理,確實 法輪功 在中國 完全不違法;依照中國、台灣的法律標準,是指揮鎮壓的官員違法,在台灣早被抓了。「不厚」的薄先生 不就在 美國等地因為鎮壓法輪功被告,還被指控盜賣器官、屍體,維基解密 就說 溫家寶因此堅持把「不厚」下放重慶;這說明國際社會的標準跟態度。
- Wetrace在台灣、到國外,經常看法 各國法輪功學員 在那邊「講真相」、發傳單、遊行,說實在,天安門自焚、活摘器官等等,真的是令人震驚,法輪功方面提出的證據,目前看來也經得起檢驗。聯合國人權報告、美國人權報告都列入了。
- 大家在談「中立性」,我來Wikir幾星期,看到的是 WikiPedia上有 很少數 用戶編輯「假中立」;用Wiki規範技巧、來得比較早有較大權限,在做一些令人疑惑的編輯操作行為。
- 我很疑惑,WikiPedia在大陸被封鎖,能上來的有幾種「留學生、破網民眾、中共五毛」,如果是前兩者,理當會在自由網路上搜尋Google,多跟海外朋友交流,應該會有不同的理解;希望大家不要「編輯戰」,搜尋Google看看、想一想,我覺得--也許不該會對法輪功這麼負面態度,當然,也許還有個了解的過程。當然,如果是後者「五毛」,就是來執行任務的「睜言說瞎話」,那就不意外了, WikiPedia上好像還有「反五毛」聲浪;其實,好幾年前,台灣PTT BBS站等等,大陸五毛 在上面情緒性挑動 兩岸年輕人互鬥、不讓兩岸學生理性討論,早就不是新鮮事。尤其是,只要你表現出 對法輪功 或其他信仰、異議人士的理解、同情,五毛就說「我看你就是OO##」真是莫名其妙~
- 我想,現在在討論的每一位,我們一起思考一下,兩岸的未來,就像小馬哥總統說的,「人權是兩岸關係、距離的指標」,不要拉開「彼此的心理距離」;大陸的朋友,別把台灣人越推越遠、心越來越寒。也要告誡「五毛黨」,不要小看 中國人的智慧、破網的勇氣,別小看台灣人的道德勇氣。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5:41 (UTC)
维基百科在大陆可是不会被封锁的哦,尤其是HTTPS,你想多了。再说了,有五毛又怎么样呢?你就敢保证台湾绝对没有类似的人在维基百科活动?如果你没有切实证据,不要动不动说别人是五毛。--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5:44 (UTC)
User talk:A20120312您好,冒犯了,我的意思可能讓人誤解、不適, Wetrace表達歉意。但我確實不是 說誰是五毛,但有些現象確實有問題、顯然有五毛存在,當然也不排除有其他國家勢力參與。只是一時感慨,看到 法輪功相關條目 討論的極其熱烈,Wetrace在台灣的感受確實訝異!
- 另外,謝謝您告訴我,原來WIkiPedia不總是被封鎖,不過 還是會有「大量關鍵字」過濾吧?
- Wetrace是對中國歷史、中國有很深感情的台灣人;真心希望藉由網路這樣的對話, 彼此能拉近「心理距離」。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6:06 (UTC)
- (!)意見:
- 大紀元時報的來源,和本條目利益衝突,因為是法輪功自家的媒体。請改列舉BBC、CNN,否則看不出有什麼公信力。另,根據「WP:SET 维基百科:搜索引擎测试」,“所有的搜索引擎,都不能得到确凿的答案,而只是简单的初级启发或经验推导。……更长远的判断: Google 测试查到的是 流行度,而不是正确性。比如,一个不正确的搜索 en:Charles Windsor 得到了比正确的搜索 en:Charles Mountbatten-Windsor 多10倍的结果。……在維基百科上,WP:NPOV (=)中立原則 勝過普及程度。”
- 在台灣,幾乎很少「不厚」這種說法;更何況,台灣也沒有被防火長城過濾訊息。基本上,台灣人幾乎不關注薄熙來這個人,你用中國的政治論點來跟台灣人講,我包準有將近1/3投票給蔡英文的人會吐你槽,並請你滾到對岸去。
- 中共鎮壓法輪功。那怎麼了,這又不能證明法輪功就是對的。鎮壓法輪功,和法輪功是對的,這是兩回事。以前老蔣鎮壓黨外,一樣不能證明黨外是對的,甚至後來變成民進黨的這些人。
- 是啊!所謂的「中立性」嗎?我常看到,有人在那邊高喊不中立,在過程中多次添加對立論點的回應,甚至宣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但他現在還好好地)。去管理員那邊檢舉,被人家冷處理不知幾次。實在太多次,我都忘了。
- 同上所述。本人所處在台灣,不知該分類為哪一種。窮學生、P2P民眾、還是泛綠陣營的偏激份子?
- 國民黨那邊的支持者,會叫他小馬哥、馬英九總統、馬總統;民進黨那邊罵他的,會稱他作狗(九:台語諧音似狗),說他是台灣特別行政區的馬區長。「小馬哥總統」台灣的媒體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用法,就連深藍背景的國民黨也不曾用過。你的用法,要是貼在巴哈姆特、批踢踢的政治板,我想你很快會被罵翻掉,就和這裡類似:法輪功在「優曇婆羅花」的事情上造假的證據,連漏洞都會被人家挖出來。
回覆以上--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8:12 (UTC)
(:)回應目前在中国大陆使用HTTP直接连接会有关键字过滤,但是用https://zh.wikipedia.org 是不会受到过滤的(内容加密了还怎么过滤?)--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4:06 (UTC)
- 中國官方來源有提到邪教“法輪功”,一據此處,所以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組織。--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0:20 (UTC)
- (:)回應:「娜娜小妹妹」是Aistsana(對話頁 | 用戶貢獻)的傀儡帳號。
提醒這位編輯朋友,稱呼「邪教」是涉及刑事誹謗、公然侮辱的侵權違法行為。是不是邪教,要看實際的作為,而不是中國共產黨說了算;在大陸,跟隨羅馬教廷的 天主教、基督教地下教會 也被中共迫害,難道你要把 羅馬教廷 當成非法組織嗎?
這種扣帽子,不是僅僅法輪功學員受害;今天扣法輪功,明天就扣任何人;事實上,以前也扣過很多信仰了。維基百科 不是 「中共扣的帽子」侵犯人權的地方;從最現實的角度說,維基百科的「主機 是在海外」,不是在中國大陸,中國編輯朋友 應該注意符合 外國法律、國際普世價值,你可以提供不同的看法、用事實來交流,但用這種硬扣帽子的方式---顯然不符維基百科精神。
在台灣,一個「通知」算什麼?根本不符合 法律,無法律依據;這種荒謬違反自我憲法、法律體系的事情,就在中國大陸發生。中國律師李和平 的辯護書,請自行閱讀,有法律上意見,就提出來交流。
維基百科上,還有很多自由民主社會的華人,別以為我們不會用Google。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1:50 (UTC)
- (:)回應:Marvin 提出兩個連結反證。帳號「娜娜小妹妹」回應「以上兩個連結非出自官方網站,網站後贅也不是*.gov,因此真實性存疑。」
- 關於此,Wetrace想提兩點意見---還好,我很高興這世界有WikiPedia,不是只有 CCP.GOV、CCP-Pedia。
- 以下意見:無意針對哪位特定編輯---對事不對人、對論點-不對人。
- 就中共執政的中國政府來說,「*.Gov」用歷史告訴我們「不保證正確性」,而且似乎有不少中國朋友已經習慣反過來看。明證是:「八年抗戰究竟是國民黨打的?還是共產黨打的」。
- 法律規定A,被賄絡的法官 判決B、未依法判決;判決B形式上「合法」,事實卻是「當然違法」的判決。類似的 當然違法判決,在中國大陸的民事、商事、刑事領域 已經太多了;但是無法獲得救濟,才會有這麼多人去上訪、依法上訪還被截訪、迫害。同樣道理,中國憲法規定A,法律規定 A1,中共執政的行政當局非得作B、共產黨指揮的 法院 非得要判決B1。請問「娜娜小朋友」:您是要 聽從中國憲法?還是聽從 中共當局?究竟誰說了算?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
- 維基解密,連 李克強 都不相信中國經濟的數據,你真的這麼相信「*.GOV」?
- 中共官方「*.GOV」說 「1989天安門沒死一個人」,台灣旺中集團老闆蔡衍明跟著講,結果被台灣人唾棄、要他別作媒體了。
- 中共官方「*.Gov」說沒有SARS非典,蔣彥永醫生 出來揭發。
- 中共「*.Gov」至今 513四川大地震死了多少孩子 還交代不清楚,艾未未 等人獨立調查,卻被扣上各種奇怪罪名。
- 中共「*.Gov」說 天津大火死多少人?溫州動車事故死多少人?最近北京大水死33人、77人?
- 其他媒體就根據不足?就「*.Gov.cn」、「*.Xinhuanet」具有正確性??.........族繁不及備考,Google查一查。
- Wetrace再強調一次,WikiPedia是主機架在海外 的自由百科全書,中國編輯朋友應該尊重海外的法律。我曾看過 中共高官 在台灣、美國被控告迫害人權、接訴狀 的新聞畫面,中共高官的 「恐慌」態度(真的...躲在房間不出來、繞垃圾道、走後門)就很說明問題。
- 「*.Gov.CN」、「*.Gov.US」、「 *.Gov.Tw」或者 「聯合國人權報告」。請問,第一個 跟其他之間的記載 總是差異很大,我們該相信哪個?維基百科 怎麼記錄?
- 如果你到台灣來、到美國去,隨便抽樣問路人:「你相信 法輪功 說被迫害,還是相信中共說他們是某教?」我想,答案應該幾乎一致是前者
- 台灣文化部長 龍應台曾向中共高層喊話:「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同樣的,請依照WikiPedia精神,請用 道理、事實的 實質討論,來說服自由社會的華人,而不是用「*.Gov.CN」的政治帽子。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3:41 (UTC)
按照你的说法,使用大陆媒体和官方的报道似乎是不可以的了,那使用大纪元、明慧网行不行,他们是不是很中立?个人认为,如果是写7·23动车事故之类的条目,死伤人数还使用官方数字比较好,但如果有来自国内外的质疑,也应当写上去。至于国外民众对法轮功态度,我觉得可能和宣传有关系(我在美国的小城市没见到法轮功的宣传,但听华人朋友说法轮功在大城市的宣传攻势还是很厉害的)。
至于高层的政治斗争,普通大陆民众也并不关心,反正社会秩序正常就行了。至于历次天灾人祸中究竟死了多少人,我想就算大陆的官方报道不可靠,国外的也未必可靠,如果非要整出个什么“真相”,那你就去中南海去偷文件好了。目前的改革虽然慢,但还是有点成效的,台湾的朋友就暂时不必为大陆人民“水深火热”的生活揪心了。顺便说一下,总是以“自由社会的华人”自居是很不合适的,因为自由永远是相对的,按照所谓“普世”的观点,过去我在大陆,那就是“不自由”,现在在美国我就“自由”了,过一阵子我去北欧的话还可以更“自由”,而台湾和他们相比似乎并不相比似乎并不“自由”,不是么?当然了,话说回来,这里是“法轮功”的讨论页,还是不要进行有关民主自由的大讨论比较好,毕竟文章里还有颇多争议没有解决呢。最后说一下,楼上的朋友似乎觉得党指挥一切,这并不完全是错的,但是现在很多权力已经放出去了,想像朝鲜那样“指挥一切”已经不可能了。你可能会觉得我在为共产党说好话,或者干脆认为我是五毛,但我想五毛估计不会像我这样写这么多字,否则会影响收入的(不是发一条5毛钱么?这么算来,打编辑战的收入似乎异常可观):-)--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4:37 (UTC)
- (:)回應:A20120312您好,謝謝您的交流回應。Wetrace的意思 不是說 GOV.CN都不能用。只是舉個例子,來對 「娜娜小妹妹」所提理由 說明Wetrace的看法。因為,我覺得 Marvin 已經提出很合理、在中國法律架構下的說明。對於「娜娜小妹妹」的堅持,讓我很難以理解。回到中國憲法、法律的架構下,Marvin所提論證是合理的,這才是符合中國體制的 Gov.Cn。既然要論法律,那就該回到 法律邏輯 與 事實的說明。這是我的出發點。
言詞帶了點情緒,不是針對特定人;也許因為我是Wiki新手吧!還不大習慣這樣的討論內容。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5:03 (UTC)
(!)意見:按造Wetrace的回覆習慣,及看以上到現在的討論過程。實在很難不讓人相信,這位Wetrace和Marvin沒有關係。一踏入討論,就對我而來的針對性論點,我想,本人應該是第一次和你討論吧?怎麼好像我很早就被你認識了,所以羅列好證據、論點在等待著我。不知又是誰招惹來的真人傀儡。尤其Wetrace聲稱第一次加入維基,卻可以馬上主編像鍾鼎邦事件的條目,而且似乎深切地了解所有來龍去脈,並能有系統的將它條列出來。這樣,要讓我不起疑心也難。--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6:32 (UTC)
- (!)意見:这是血口喷人,我根本不知道这位新近出现的编辑。娜娜自己操纵多个匿名IP经常破坏,却老疑心别人也这样做?我也根本没编辑过鍾鼎邦事件。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21:05 (UTC)
- 建議小妹妹多多留意中國以外媒體的報導作參考吧。現在不少外國媒體為了中國的讀者,都會設有中文的新聞網頁。若你可以在一個中國以外的媒體網站找到有關法輪功的新聞,大可以拿來參考。新華網等喉舌經常都要聽候政治氣喉的轉變而搖風擺柳,更何況現時中共的公檢體系的大清洗還未完,還不能作準。--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2年8月16日 (四) 16:51 (UTC)
- (:)回應石添 小草 :中國為主的媒體,一直不是我最佳的理想來源。想您對我有些誤解,皆因雙方尚為對立性。要解釋中國官方的論點,用官方媒體是最好的。當然,這並不代表我支持對立來源是比較好的選擇。您可以查編輯紀錄,其中我大多以第三方來源,如BBC等。並不只單用一方的說法,問題常常會有相關人士來想盡辦法將它刪除、極度的河蟹化。--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7:03 (UTC)
- (!)意見:我从来没有删除过BBC这样中立媒体的报导,也一贯主张应引用第三方可靠来源报导,象英文维基FLG条目的编辑们学一学。娜娜一直反对这样做,现在却在编造什么故事呢?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21:05 (UTC)
- (!)意見:From Wetrace:
- 「娜娜小妹妹」您好。Wetrace確實是第一次加入WikiPedia,第一次編寫條目就是「鍾鼎邦」。
- 「娜娜小妹妹」的質疑,讓我更不理解了。Wetrace沒有針對你,我來這一陣子,發現一個倒立「在WikiPedia,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至少原則上」。當我看到一些增刪時,我會好奇 為什麼要這樣改、是否有留下討論、是否依照Wiki規範;若我覺得改得好,有時我會去看看User頁面,以後也許可以交流請益、因為我不認識wiki人;若我不理解該修改、或想加意見,我會去看看「User」頁面,了解User的背景及出發點,為什麼User這樣認為?我是否誤解他的編輯?...「娜娜小妹妹」的USER頁面上--清楚寫著「傀儡」帳號...我再點進去 Wiki說明 才稍微了解意義,其實我還搞不大懂「傀儡」。這不用什麼蒐證,就是點兩下滑鼠而已。使用「傀儡」帳號,似乎是不被Wiki允許的,而且也不合理。因此,我不是針對您,希望您能善意理解 出發點。
- 另外,我也沒 事先準備好論點、證據 來跟您討論。我都是想到哪、寫到哪,但是 我覺得 既然要談,就盡量 負責任 把話說清楚,這是表達溝通的誠意、對條目的負責(就像我不大理解,怎麼有些人 會到條目上加「中立性」等負面模版,但卻不依Wiki規範留下任何討論具體理由--Wetrace遇到了,那我就主動開討論區 說明我的想法)---大概我話多一些;不是針對您或任何特定人,而是對事情、現象、事實來討論,其他編輯自有公評。如果您覺得我寫得還算有條理、有些說服力的話,那我感謝台灣社會給我的教育與不設限的自由網路。
- 編輯鍾鼎邦條目,是後來跟著這個事件發展在寫,只要您願意,您也可以清楚來龍去脈,台灣及國際媒體有數百篇報導,很詳盡;我也不是一天寫成的,是陸陸續續加,還用中國古人的版型,多虧其他熱心編輯幫忙維基化。相關編輯歷史、討論,歡迎大家到「鍾鼎邦」條目檢驗,就知道Wetrace所言非假。Wetrace是學法律的,也長期關心中國法治發展,對於兩岸制度、人身保障、信仰自由等等,都是台灣關注的重要指標。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用心寫一篇並不難,何況台灣的 人權及民權團體參與大量,他們在網路上提供了大量訊息,整理起來很快。另外,大學的期末報告、碩士班論文,不就是要這樣撰寫;這有什麼?
- 還有,「娜娜小妹妹」說我寫「小馬哥總統」、「不厚」,就是大陸人嗎?我們住在的是同一個 台灣吧!台灣人也會看大陸網民 突破關鍵字封鎖的創意 「不厚」、「瓜媽」,我很多台灣朋友都覺得很好笑...就像「草泥馬」也在台灣熱門一陣子。其次,台灣常叫馬英九「小馬哥」,賣紀念品就叫「小馬哥工廠」,大陸學生確實喜歡叫「小馬哥」,但我特別加上「總統」--因為我在意。何況,在這裡討論的,我看有很多大陸朋友,因此用彼此熟悉的語言、詞彙,算是點小幽默吧。我不知道「娜娜」何以以此認定 我是大陸人?我的文字看下來...應該還是像台灣人吧。
- 大紀元時報 的文章好不好、真不真實,應該看每一篇內容具體指涉是什麼---別以人廢言。否則,照「娜娜」講的--「法輪功的議題,大紀元有利害關係不能相信,因為是法輪功學員辦的」...其實,從法庭、媒體角度--「受害者說法」、「被控者說法」都是重要參酌。當然,有第二、更多資訊來源,當然更好。那 基督教的議題,CNN、WSJ、NYTimes都別相信了,他們多是基督徒;中國的議題,只能相信 新華社?因為CNN、WSJ、NYTimes都是 中共說的 所謂「反華勢力」;猶太人說他們被大屠殺,也不可信,因為他們是被屠殺的對象、當事人;中國人說南京大屠殺也不可信,因為他們是同族、受害者;中國人、韓國人指控「慰安婦是被強迫的」不可信,因為他們是受害者、當事人?他們都是被「反日本勢力」利用來扭曲歷史 污衊日本、打擊日本?
- 那我們來看看: 在台灣留學的 香港同學也常跟我抱怨「大公報」等媒體「赤化」、「鳳凰衛視有解放軍資金?」是公開秘密、台灣朋友出來 反旺中集團--曾經自由的中國時報已變調到離譜、打手,在台灣的抗議運動還在延燒擴大--幾乎要變全民運動了。但是,為什麼 有些 大陸編輯在寫法輪功、中共認定敏感議題時,就只使用「大公報」、「華僑時報」等被認為「顯然親共」的媒體呢?甚至也當作唯一的新聞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也被媒體報導 疑似拿了薄熙來的錢,在寫中國政局議題時,大家也很愛用。
- Wetrace在表達這些意見之前,是去瀏覽了法輪功相關議題、最近中國敏感議題的條目,個人感受有 雙重標準。而且「Wiki精神」是「共同創作」,不是要求別人照自己的意思創作,別人寫A說的,你也可以自行補充B說的,如果有不同意見,就來交流討論。
- 「娜娜」說從「中國政治角度」 來談,民進黨支持者會反對Wetrace;我不覺得ㄟ,我就認識民進黨的朋友,他們很關心 中國政局變化、也很關心中國人權--因為無論統獨,「中國的民主化」是台灣安全的保障、經濟發展長遠的需要 。民進黨的中國立場已經調整很久了,阿扁當第二任總統時就喊出「台灣要當中國的民主燈塔」向中國民眾喊話--一時還讓大陸朋友轉不過來。民進黨這幾年非常關心 中國人權議題,如果你看看台灣的報紙,應該不難了解喔。
- 編輯鍾鼎邦條目過程中,也在wiki上搜尋其他資料,發現 法輪功 或中國人權條目等等,有很多的討論;還有上面一些 編輯歷史 也讓我試著觀察 wiki生態。編寫完「鍾鼎邦」,很累,感觸也很多,看到Wiki上很多現象。
- Wetrace都很有誠意的在實質回覆、議題討論,歡迎 大家 一起在 事實上回覆。
- 這樣寫文章,實在很花時間...一下子50分鐘的早晨就過去了...。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2:28 (UTC)
- (!)意見: From Wetrace
- Wetrace重申,我不是針對哪個人,而是談事情;這樣回應,實在很花時間。希望我們 真的在 實質討論議題,不流於 形式。
- Wetrace也無意打筆仗,只是交流一下想法;算是 Wiki新手的Murmur吧;畢竟對 WikiPedia生態了解有限,謝謝各位Wiki前輩的指教,希望沒得罪到誰、沒讓誰不舒服。我的出發點確非如此。
- 我很有誠意 回覆 不同的意見,因為 真金不怕火煉、真理越找越明、兼聽則明吧!俗話說「不打不相識」,我沒有想打--很高興跟大家交換意見~
- 我確實是台灣人,我關心中國、喜愛中華文化。其實,我也是地球人啦~
- 先這樣吧~我還要工作呢~祝福各位有美好一天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2:38 (UTC)
(:)回應 似乎楼上对媒体的“赤化”很是担忧呢,不过苹果日报等媒体的内容似乎在维基百科中也没少被引用呢。我的观点是大多是诸如新华社或者国外BBC等媒体甚至大纪元的内容都可以引用,但一定要说明来自哪里,这样以便于让读者有自己的判断,比如有些人讨厌新华社和“赤化”的媒体的报道,他就可以选择跳过那些内容,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也是一种中立性的体现。最后看到“不打不相识”,我觉得如果这是面对面的谈话恐怕还真会打起来。我感觉楼上似乎总想发起一场有关民主自由的讨论,还是那句话,先讨论法轮功吧,关于法轮功的争议已经够多了,民主自由向来也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你到你想不想获得共识呢?中国大陆并不一定非也不太可能要按你设想的那样一夜变成所谓的“民主”国家,或许人均GDP翻7番(增速太快不是不好么?会通货膨胀的!)赶上台湾就可以了,谁知道呢(笑)?但如果“民主化”之后变得像伊拉克那样冲突不断或者像苏联那样分裂了,我觉得那样的“民主”是不会令人满意的,个人以为台湾一岛想实现“民主”恐怕容易一些,但是如果在一个比台湾大260余倍且潜在矛盾众多的地方搞民主似乎没有那么容易,要知道民主可不仅仅是修改法律那么简单哦!
PS: 鍾鼎邦事件是你撰写的啊,个人以为内容的安排和结构并不是太理想而且和你说的一样,你没有使用任何“赤化”媒体的内容,这也是其“中立性有争议”的原因之一。我觉得你应该适当了解一些中国大陆的党政结构(尽管你可能不太喜欢),如果你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都写成“中共国务院”也未免太孤陋寡闻了,或者让人怀疑你的意图。--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3:52 (UTC)
- (!)意見: From Wetrace, toA20120312
- 謝謝指教,關於引述來源,在「鍾鼎邦事件」條目的討論區,我有主動說明;資訊來源引用方面,中共官方說法,新華社Wetrace也引用了, 就那麼幾條稿子,我不是沒有用;而且其他中共官方媒體說法都一模一樣,中共官媒對台灣方面的民間、政府機關的聲音,完全沒報導,Wetrace能引用多少?這能怪Wetrace不引用中共官方來源嗎?如果您有興趣,亦可增添您認為的好來源。歡迎貢獻。
- 相對地,台灣媒體報導確實很多,因為「要人趕快回來」是台灣政府、朝野、社會基本共識,而且正好遇到「江陳會」、「兩岸投保協議」,社會非常關心。其實我引用了 行政院陸委會新聞稿、民進黨新聞稿、BBC、蘋果日報、公共電視、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大紀元、新頭殼、壹電視、民視、TVBS、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新唐人電視....等等不止,請自行閱覽。這就像陳光誠事件、薄熙來事件、王立軍事件一樣,中共官方媒體就是報導這麼少,海外媒體報導就大量,能說編輯者引用不中立嗎?
- 「鍾鼎邦事件」條目,當時是一個快速發展的「進行式」事件,哪些狀況 會成為重點,當時還不清楚,因此看起來確實較雜--也有編輯提建議要再修整,Wetrace確實也要修整該條。畢竟我不是神、天才,發生最新進度,Wetrace就跟進撰寫,事件告段落,可以修整了;但我也真的蠻累的--因此先休息。我也沒想到,會在這裡跟大家討論這麼多。我實在應該先關起電腦,看看書。
- 其次,在台灣,我們確實有人會說「大陸當局」、「中共當局」、「中共官方」、「中國當局」...因為兩岸體制與主權爭議...。對於 我這個 Wikipedia新手,第一次編輯時,還真不知道 在維基百科這裡該怎麼寫,因此,我其實是「混合使用--台灣媒體的說法」不大精確...還請大陸背景的編輯們指教...網路無國界、跨越領域--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寫。(---在台灣 我們不大會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國政府國務院、中共國務院 反而是比較可能出現。就像 陳雲林 稱呼 賴幸媛「那個人」,而不稱呼「主委」,還叫「馬先生」呢...相對下,我還很願意寫 溫家寶總理 )我想,這沒什麼意圖,這在台灣很普遍,只要是台灣的朋友,應該能體會Wetrace的說明。當然,在中國大陸--我寫中共當局,會不會被當做「意圖顛覆政府」、「反分裂法」?
- 我剛剛注意到A20120312已在 鍾鼎邦事件條目,把 中共當局、中國政府,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說實在,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弄? 台灣的編輯朋友會怎麼想?我也不知道。畢竟我來 WikiPedia沒多久。
- 最後,我也很贊成回到 條目的討論上,我上面的討論,是從另個端點來討論 一些編輯的看法,提出我個人的思考;當然也不是最正確的,就是交流吧。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4:27 (UTC)
- (!)意見: From Wetrace, toA20120312
A20120312已在 鍾鼎邦事件條目,把 中共當局、中國政府,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這個...說實在,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在wiki上寫?是不是已有默契?但我也要提醒一點,之前我的混合用法,其他 中國大陸編輯們 未曾提出異議;另外,您改成「中國大陸」,Wetrace無法認同--因為「中國大陸」、「台灣」是地理名詞,跟「中共官方」、「中國政府」、「台灣當局/政府」等主體 是兩組不同層次概念--兩者不互通。這種改法,不符邏輯,請您自行修正過來。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4:58 (UTC)
还是到Talk:鍾鼎邦事件讨论吧,我把这里的部分内容移过去了。--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5:02 (UTC)
From Wetrace, to A20120312 :
- 謝謝!鍾鼎邦事件條目的討論,是不小心拉出來的,贊成移到那邊討論。鍾鼎邦事件結構確實需要整理,大部分是Wetrace在寫,因此我來整理是最節省大家心力。只是最近想休息一下,好累。
- 話說回來Wetrace,大家彼此休息一下,語氣調整一下,尊重些;見面三分情,沒見面也要好好說話。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5:16 (UTC)
From Wetrace, to 討論的各位: 話說回來,怎麼都沒看到 始作俑者AISTSANA參與討論,其他人討論這麼熱烈。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6:55 (UTC)
- (!)意見:話說回來。有一個新註冊的帳號Moonlightwalker和Talk:江澤民其人,回應習慣和您Wetrace排版、用詞都好像啊,我想是巧合吧!應該是沒人會無聊到去註冊一堆帳號,再加上人肉傀儡來混淆視聽。--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1:55 (UTC)
(※)注意 不是本来要讨论是否应该使用“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和“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吗?怎么在进行了一番民主自由的讨论之后就没下文了?个人以为还是应该添加的,因为在后续的许多政府文件中,法轮功还是被称为“邪教”了,包括公安部的文件,不加的话显然不太正常。--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3:04 (UTC)
- (:)回應:依造A20120312建議,我後續會將分類放上去。事實上,中國政府後續認定還是如此。偏偏有人認為,一定要立法通過,將法輪功明文寫成邪教,這樣才算是邪教。況且分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做前綴詞,又不是單單只有『邪教』或『非法組織』。況且,在下也不是分類成『中華民國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和『中華民國非法组织』,卻有人拿所謂的台灣意識來說服我,個人覺得是牛頭不對馬嘴。--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3:17 (UTC)
- 感謝A20120312修正分類,剛剛複製錯了內容……--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4:01 (UTC)
- (!)意見:再次回應某人的論點,隨便選個排序2『Wetrace也無意打筆仗,只是交流一下想法;算是 Wiki新手的Murmur吧;畢竟對 WikiPedia生態了解有限,謝謝各位Wiki前輩的指教,希望沒得罪到誰、沒讓誰不舒服。我的出發點確非如此。』吧!挑幾個裡面的語意漏洞:
- 台灣常見用法為『筆戰』,有興趣的話,可以用你上面反駁我的google下去挖。
- 台灣人沒像妳這麼愛使用英文穿插其中,WikiPedia我們只會直接叫他『維基百科』,簡稱維基。因為注音輸入法的關係,也有人會打成『危機百科』(台語腔:使用台灣狗(國)語,還比較有可能),這也算是本人的Murmur吧,我想。當然您有興趣的話,也可以下去檢索一番。
再以上--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4:18 (UTC)
(!)意見:我覺得很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把一個台灣人 抹成 大陸人,這有什麼意義呢? 台灣社會很多元,WikiPedia、 筆仗 也是很常出現。至少我的朋友之間 是這樣稱呼的。
1.如果 所謂 民主人權,被認為是「台灣意識」的話,你是要把我打成 台獨 嗎? 好奇怪? 一下說我不是台灣人,一下又要把我抹成台獨? 背後的邏輯 大家可以思考。這是要誤導誰?台灣民眾心眼都是很寬的。
2.另外,應該就事論事,我倒沒看見 「娜娜」一系列帳號 有對Wetrace所講的事實與道理 進行實質回覆。什麼叫做「民主」的論戰?我無意發動。因為 司法程序、法律制度、中國憲法 也是應該被遵守的,這是中國憲法所保障、向人民承諾的;不然,你就是認為「中共是流氓」,那我們對流氓不會有所期待的。還是我說到 誰的痛處? 就開始 扭曲 我的來源地,好減損我說話的 善意初衷。
3.從「娜娜」系列帳號 提出對 Wetrace「用語」的質疑的思維,不太像是個台灣人;就像是 你學美語--以為美國人非要用 固定用法,但美國人在口語時,是相當彈性的;同理,台灣人也是。因此,「娜娜系列帳號」的質疑,只是反映出 你並非台灣人。但是 和「娜娜」同屬一人的 AISTSANA用戶頁面卻寫自己是台灣人?還是其實「你們」是一組人?總之,我覺得「你們」很不了解台灣人ㄟ,台灣人確實講話 會穿插些英文,至少在大學校園、或商業領域。你可以打電話問問你的台灣朋友,如果你有的話。
4.「人格無價」
5.這是「世界」的自由百科全書,為什麼一定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某教組織」?我們就不會有「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的叛亂組織」這種分類。這是「世界自由百科全書」,不是「中共的百科」,在分類時,不用尊重其他國家政府、聯合國、他國民眾的看法嗎? 你們這一系列帳號的堅持、偏執於中共官方的觀點,對法輪功議題的始終如一的關注、不時出現的扭曲性編輯行為;才讓人好奇「你們」一系列帳號的目的。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15:05 (UTC)
- (:)回應:你這種泛情緒化,東拉西扯的狀況,只會讓人覺得更可疑。不過就寫個條目而已,還可以牽扯到什麼民族大義去……另外,我沒說你是什麼人,「大陸人」是你自己提的。看你這麼強烈否認,那我是否也可以合理質疑,您是一位修練了該神功的大陸人士?——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23:50 (UTC)
关于A20120312新近加入的第三段
A20120312这回所加的段落中,宣称FLG承认卫星插播,但所给来源,却不能证实此说;来源只是谈电视插播,这与卫星插播是两回事。另外条目正文明确有文献说明FLG不认为卫星插播是其所为。这一段的其他内容也跟正文完全有重复,故并无必要添加到开头。至于以前的条目开头,也是历史形成,非我一人有可能办到。A20120312如有意见,可在这儿展开讨论。请不要只因为要反FLG,就不顾条目的结构和美观,乱加什么东西。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21:11 (UTC)
好了,进行了修改,在正文部分加入了描述了双方的观点。--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22:30 (UTC)
- 正文部分对每一议题,有双方观点,有许多第三方观点,比如你把中共伪造的自焚放到了开头,但正文中的华邮采访及联合国网站等调查否认中共的指控方面的文章却没有搬过去。这是有违中立。正文既然详细叙述各方观点,在条目开头强调中共如何说,而且所用语气完全是中共的观点。这是违背维基中立原则。关于卫星覆盖,你所言的是02年的事,从来没有任何FLG相关报导认为此事是他们所为。你非要称他们承认如何,也是不对的。他们文章中的意思是假定是他们所为,也是没错。但问题是并非他们所为。再者,第二段就已经论述了取缔,引用中共民政部的文件。为什么再来一个第三段,重复?故开头你添加的那一段中共指控应删除。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3:25 (UTC)
首先不要乱下定论,如果你没有偷到中南海的文件,你就不要信誓旦旦的说自焚是伪造的。另外,条目开头的内容几乎全是以法轮功的语气撰写,我这么做只是恢复合理比重而已,并不违背中立原则。另外,我所用的来源中提到
“ | ……法轮功学员首次在吉林省长春市电视网成功插播《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 | ” |
这算不算?你敢说大纪元和法轮功完全无关?还有,我在来源中很明显地看到了:
“ | ……就像参与长春电视插播的刘成军等人一样…… | ” |
他是不是法轮功练习者?有没有参与插播电视节目?这应该没什么争议吧,我用的可都是有法轮功背景的媒体的报道呦。最后,关于文字的重复问题,很抱歉的告诉你,这是出于文章通顺的需要。当然了,严格地说,这也不算重复,毕竟这两个决议出自不同的部门。综上,文章开头第三段是不应被删除的。顺便请教一下,我在参考资料9和10中完全没有看到江泽民三个字,我是不是应该把“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不顾党内高层及中央政治局委员反对”这句话删掉?--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4:18 (UTC)
- 你一直來沒看到別人在說什麼,只顧自說自話?電視插播,并非指衛星電視。你根本也沒認真讀來源,只管胡亂扣帽。關於自焚,你自己看正文中引用的大量第三方來源。也可英文條目去看看。當時在現場的CNN製片人表示,其沒看到有劉思影這樣的孩子在現場。你在條目開頭引用中共官方的誹謗,而不用西方媒體的中立報導。是非中立的。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4:37 (UTC)
- 取締只有民政部一個部門作出,你卻稱有兩個不同的部門。那只能說明你對相關議題是完全不知道,為反而反。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4:44 (UTC)
我的意思是指江泽民和民政部,如果连你也认为“取締只有民政部一個部門作出”,那我就把“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不顾党内高层及中央政治局委员反对”这句话删掉好了,另外,阁下不知道有卫星电视这种东西吗,我觉得你一个理科生不至于连电视信号是可以由卫星传送这一常识也不知道吧!关于自焚问题,我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来源“根据中国大陆的报道”,你认为这是诽谤不等于大家都认为这是诽谤,我编辑维基百科可不是为了讨你高兴。--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4:57 (UTC)
- (!)意見:From Wetrace, to[User talk:A20120312]
- 關於[User talk:A20120312]提到「文字重複」出於文章通順需要。我想分享的是最近的經驗,我之前在編輯時,就有中國大陸編輯 認為 不應該重複寫兩次--他認為有違反中立性。雖然我認為有需要,但我也尊重他的意見,就先刪掉了。
- Wetrace覺得這樣說話,大家挺辛苦的,請大家消消火--Wetrace這裡討論的文字,也不夠心平氣和,Wetrace自我檢討。拋磚引玉,請大家珍惜WikiPdeia的討論園地,中國古人說,相逢總是緣份嘛
- 另外,[User talk:A20120312],關於 兩岸在 Wiki上如何寫官方,我不知道是否有共識;您可以在鍾鼎邦事件提供您的想法,但修改的角度,建議還是請顧及 台灣編輯的感受、兩岸主權的爭議現況。您的改法與幅度、邏輯,我不知道其他台灣編輯會怎麼感受。
- 關於「衛星插播」、「電視插播」,我查了一下,確實不同ㄟ。電視插播 有兩種方式--「透過衛星」或「透過Cable線路」;至於文字上差別,就留給兩位研究。
- 江澤民 算是一個部門嗎?......不知道憲法上怎麼定義。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5:02 (UTC)
(:)回應 关于机构名称问题的确没有什么共识(反正我没见到,如果有谁知道就把连接放出来好了),这挺麻烦的。关于江泽民的问题,我的意思是江泽民宣布了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好像没有来源支持)和民政部发布公告是两件事,故不能算重复(可能是表述不清吧)。--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5:24 (UTC)
(:)回應 From Wetrace, to A20120312。
- 我查了一下,江澤民好像是在 1999年接受 外國媒體採訪時,突然講出來的,提供參考。
- 從法學、國家政治角度說,這個程序不符 法體系ㄟ,難過中國律師 會以「中國法律 未禁止、法輪功並未違法」理由幫法輪功學員 無罪辯護。
- 摘錄「江澤民1999年10月25日在去法國訪問前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首次指稱法輪功為「X教」。有熟悉中國法律的分析家指出,江氏的這一言論是越權和非法的, 無論是作為國家主席還是中共書記其職權都不包括司法職能,而且中共對於重大事件一向是內部先行成決議文件再層層下發傳達,江氏此次是效仿毛澤東發動文革的策略,以最高領導人的身份,繞過黨政機構直接對外界一槌定音,造成覆水難收的局面,阻斷黨政內部一切不同聲音。」
Wetrac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6:51 (UTC)
(:)回應 这一直都是法轮功媒体攻击的重点,作为维基百科,也写出来了,但这并不代表中国大陆的官方言论应该忽略吧。--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12:55 (UTC)
關於電視插播,A20120312一直沒弄清楚就隨便亂改版面現有內容,是不對的。其實FLG媒體一直來承認是有線電視插播,認為是講真相,但對此,沒看到中共媒體有過對FLG的指控。而對於國內指控的衛星電視信號覆蓋,卻從沒看到FLG媒體承認過。我看來海外FLG學員不見得有衛星覆蓋這種高技術能力,如有,也未必不會做,做了,就不會否認,因為他們都會認為是講清江澤民迫害真相的大好事。你誤以為海外FLG承認了02年中國官方指控的衛星插播,是純粹的誤會。關於衛星電視信號覆蓋,這件事至今很神秘,我個人猜測,中共政法委因為國內有線電視被國內FLG學員插播了FLG真相,補向國內民眾廣泛揭露其在使用的酷刑折磨等,從而自導自演了衛星插播栽贓於FLG,以宣傳海外FLG不顧衛星通訊規則等;後一點是個人判斷,僅供參考。但關於你在條目中提到的02年衛星電視,宣稱FLG不否認此事,這是違背事實的,請改正。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3:27 (UTC)
不是说你觉得怎么就是怎么的,来源里是有说明的。我不是太懂卫星电视的技术,也不知道法轮功练习者究竟有没有本事破坏卫星信号,更没办法整出一个什么“真相”,我就照着来源写就行了。--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4:56 (UTC)
- 你一貫任意把你自己的純粹捏造強加給來源,來源根本沒承認02年的衛星電視覆蓋是FLG所為,來源是在談參與有線電視插播、被迫害致死的英雄們。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8:39 (UTC)
关于AISTSANA新近加入在条目开始部分有关男女双修内容
其歪曲性引用转法轮章节,反过来证明了AISTSANA属于长期来因个人对FLG的仇恨而在有意妖魔化FLG。
这儿引用该章节全文[1]]:
“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作男女双修。大家可能看到在西藏密宗修炼方法中,在雕刻的佛像或画像中,看到一个男体抱着一个女体在修炼。而男体有的时候表现形式是佛,抱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也有佛的变化身,变的牛头马面金刚像,抱着一个女体,也是一丝不挂的。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首先跟大家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地球上,不只是我们中国受了儒家影响,我们整个人类,在上几个世纪的古代,人类的道德观念都差不多少。所以这种修炼方法其实不来源于我们这个地球,它是另外星球传来的,但是这种方法确实能够修炼。这种修炼方法当时传入我们中国的时候,就是因为它有男女双修和一些秘炼的部份,不能被中国人所接受,所以在唐代会昌年间被汉地皇帝给取消了。不允许它在汉地流传,那时叫唐密。但它在西藏那个特殊的环境下,特殊的地区,它流传下来了。为什么会这样修炼呢?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
大家知道,不管佛家也好,道家也好,特别是道家阴阳学说讲了,人体自有阴阳存在。因为人体有阴阳存在,人体才能够修炼出各种功能、元婴、婴孩、法身等生命体。因为有阴阳存在,所以就能够修炼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不论是男身还是女身,都是一样的,在丹田那块田上都能够生成,这个说法很有道理。道家往往把上半身视为阳,下半身视为阴;也有把后背视为阳,前身视为阴;还有把人的身体左侧视为阳,右侧视为阴。我们中国有男左女右这个说法,也是从这儿来的,很有道理。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
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我们不采用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同样可以修到很高层次中去。如果采用男女双修的方法修炼,如果掌握不好,就会入魔,就成了邪法。在很高层次上密宗要想采用男女双修,必须这个和尚、喇嘛修炼到很高层次中去。那个时候他的师父带着他進行这种修炼,因为他心性很高,他能把握住,不流于邪的东西。而心性很低的人是绝对不能够采用的,采用了就是入邪法,保证的。因为心性有限,在常人境界中欲望的心没去,色心没去,心性的尺度在那里了,保证一用就是邪的。所以我们讲了,随便在低层次上传,那就是传邪法。
这些年也有不少气功师传男女双修。奇怪在哪儿呢?道家也出现了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而且不是现在出现的,从唐代就开始了。道家怎么出现男女双修了?道家太极学说,身体是个小宇宙,自有阴阳。真正的正传大法都是经过一个久远年代流传下来的,随意的改动,随意的加進任何东西都会搞乱那一法门的东西,使他不能够达到修炼圆满的目地。所以那个功法里没有男女双修的东西,千万不要去修,用了,就出偏,就出问题。特别是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没有男女双修,也不讲这个。这个问题,我们就是这么看的。”
显而易见,我理解到这儿是指出修炼界存在的一种不良现象,并明确说明FLG中没有这个方法,禁止使用该方法。但AISTSANA强制加回该有意歪曲的内容,属于利用维基公器,有意在煽动仇视。望维基人明辨和抵制该严重违背维基中立原则的行为。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16:20 (UTC)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是我加的!攻击别人也要有点水平吧……--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04:23 (UTC)
- 對不起,標題中打錯了名字,應指AISTSANA。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3:17 (UTC)
- (:)回應:這個內容又不是我新增的,把帳算在我頭上只覺得可笑。我回退你,是因為你常無故亂刪有來源的內容,自己常宣稱要維護中立,卻未選擇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來源,加以平衡內容。是謂其可笑二,先笑幾聲來聽聽,不知如何?--小南(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9:00 (UTC)
摘要部分越来越长,怎么办?
现在摘要部分越来越长了,而且似乎有些人对江泽民的所作所为非常感兴趣。但是如果贸然删除会遭到回退的,各位有什么办法?要不重新写一个?--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4:51 (UTC)
- 你添加到摘要的內容,本就在條目中均有詳細論述。你非要添加到其中,現在又說摘要太長?自相矛盾呀。關於于江澤民不顧其他領導人反對而發動鎮壓的事實,也是你非要刪除的吧。添加來源徵求才兩三天就如此急切刪除嗎? 我今天添加的西方中立學者的來源證據,你認為不如人民日報可靠? 另,請你停止一貫的歪曲性引用,比如你添加BBC報導中根本沒有宣傳機器一詞,也沒有這個意思。你歪曲成BBC稱FLG建立宣傳機器等,這屬於原創研究,這是維基方針所禁止的。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5:04 (UTC)
我倒是很想重新写一个正常一点的,只是怕你不同意而已,现在这种状况其实我也看不过去。--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6:15 (UTC)
- 你用所謂97年寶為邪教這類你自己任意亂編的東西,來代替那麼西方學者的嚴謹研究,是太不講理了吧。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8:36 (UTC)
我没乱编啊,开头部分本来就不是用来展现研究成果的地方,再说了,法轮功的论点我不也加了吗?--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19:34 (UTC)
- 你先是非要把自焚、有病不吃藥等中共指控的內容,搬到條目開頭部分。現在又嫌太長。而亂編一個所謂97年定邪教。把許多西方學者的的研究成果和論述統統刪除。反正要掩蓋和抹黑,總有理由。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20:00 (UTC)
随你怎么想吧,反正我也没打算讨你高兴。--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22:55 (UTC)
- 前述是列舉你近來有意違反維基規定的編輯動作,這並不是我在怎麼想,而基本的事實。我也不需要你來讓我高興,只是敦促你作為維基編輯必須遵守維基方針指引。中文維基并非政法委610的統治范圍,任意違規,為所欲為是會得到懲罰的。Marvin(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0:56 (UTC)
这么说你觉得维基百科是法轮功的统治范围了?还是那句话,随便你怎么想,反正维基这东西也不是法轮功的,其他编辑者也不是没有,我倒是很愿意和他们讨论呢,倒是你似乎该好好反思一下,作为理科生心胸是不应该这么狭隘的,同时在你身上也看不到什么理性。--A20120312(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4:00 (UTC)
- 路過,意見,這裡不是戰場,請不要互相砲轟,多謝合作!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1日 (二) 11:19 (UTC)
- 不炮轰是不可能的。。。你看讨论页存档就知道了,比大多数维基百科条目都要精彩。--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10:20 (UTC)
话说回来了,我还是觉得摘要部分过于冗长,为此我写了一个新的,但遭到他的会退,现在保护也解除了,但贸然修改肯定又要被回退了,最后的结果还是编辑战,所以希望各位也来发表一下意见,谢谢。我个人认为摘要部分不应成为观点对质的地方。--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57 (UTC)
- A20120312自己把摘要加入了中共單向的邪教、取締之類的洗腦內容,使之變長。我只是提供一些西方學者的客觀論述。按周永康政法委要求的話,此條目應寫滿邪教和取締,A20120312試圖達到這個目標,在維基上是難以實現的。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0:53 (UTC)
- 别总是指控我哎,你的话完全可以反过来说嘛:“Marvin 2009自己把摘要加入了法轮功单向的佛法、镇压之类的洗脑内容,使之缩短。我只是提供一些中立的历史事实。按李洪志法轮功要求的话,此条目应写满佛法和镇压,Marvin 2009试图达到这个目标,在维基上是难以实现的。”再说了别的编辑者也不是没有,让他们也来看看不就行了么?不要总是你一个人在这抗议嘛。--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2:08 (UTC)
- A20120312只會鸚鵡學舌。把我所說的,完全顛倒過來充數。英文法輪功條目中列舉國際上眾多專家學者的共識,以邪教之名聯系法輪功,是中共的洗腦手段。其實,今年華郵等多家國際權威媒體多次報導過周永康及其政法委機構不受中國法制制約,是中國一切違法亂紀行為的根源,這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及非法組織。據 Bloody Harvest: 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附件8所列舉的加拿大警方的報告:In 2005, the Hate Crimes Unit of the Edmonton Police Service captured anti-Falun Gong materials distributed by staff members of the Chinese Consulate in Calgary, and identified the materials which among other things calling Falun Gong 'a cult' as constituting a breach of the Criminal Code which bans the wilful promotion of hatred against an identifiable group (under religion). 其中提到加拿大警方的反仇恨單元出動警力清除中領館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因此,A20120312完全黑白顛倒,經常把因其個人對法輪功的仇視,編造成中國政府如何,是仍不理智的。在海外,這樣攻擊一個合法的信仰,其實是違反了仇恨罪及人權法案中的反仇恨條文。象中共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即只因使用邪教這種仇恨名詞在報紙上攻擊法輪功,在法庭敗訴後,被中國政府遣返回國。本人盡力制止A20120312這種不智行為,並不只是維護維基的中立,也是在幫A20120312少做壞事,以後有機會面對歷史。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3:11 (UTC)
- 現在谷開來、王立軍已經受到中國法律的審判,國內外傳媒報導,薄熙來也行將被法律制裁。緊接著周永康及政法委難逃法網。到那時,才停止為政法委邪教機構辦到,就來不及了。在周永康完全倒台之前,是經常做壞事的人,改惡從善、悔過自新的一個絕好機會。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3:41 (UTC)
- 无聊,我才不要你帮我“少做坏事呢”,少把自己打扮得像神一样,你自己不在维基上面做坏事我就觉得很满足了。--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4:57 (UTC)
- 楼上+1--CHEM.is.TRY 2012年9月27日 (四) 15:20 (UTC)
- A20120312看來說話從沒有任何根據,我陳述一些我知道的基本是非,怎麼就是把自己打扮成了神?我在維基做過什麼壞事?引用可靠第三方媒體,澄清被A20120312照搬的政法委虛假洗腦內容(不少內容甚至政法委也沒那樣說,純屬A20120312胡亂編造),就是壞事?《苹果日报》發表的〈周永康生杀予夺权大增 中共成立史上最大镇压机器〉一文中說:“中共正肆无忌惮地采用红色恐怖手段扼杀一切正萌芽的不稳定因素。并成立有史以来最庞大、无孔不入的警察国家式监控机关:中社管治委,以秒杀一切可能挑战中共专政的元素。并提到中社管治委大量购买“社会管理”机器与软体,包括入侵维权人士电脑的骇客软体、监控人工流产的“天眼”、足以令在监狱或精神病院的良心犯崩溃之药物等。表示英国预言小说《一九八四》中描写的警察国家手段与设施已在中国大行其道,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出於個人基本良心,澄清被完全顛倒的事實。減少壞人所做壞事的負效果,當然對壞人也是有好處的。 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21:16 (UTC)
- 什么叫“你知道的”,维基百科从来就不是用来发表“你知道的”东西的,所以就不要在这里胡邹了。而且你就知道用《苹果日报》之类的东西来说明问题,中立的多的BBC等媒体你倒不用了(反正我用过一些,最后让你回退了),貌似是BBC的那些内容不太合你的胃口,所谓你不太想用(或者说是不太敢用)。总而言之,我在维基百科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个人基本良心,澄清被完全颠倒的事实。减少坏人所做坏事的负效果,当然对坏人也是有好处的。”--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5:40 (UTC)
- A20120312只会张贴政法委洗脑内容,却编造自己张贴过BBC。只记得上回你是把一个BBC报导胡乱歪曲添加周永康政法委的东西,冒充成BBC,我发现后改回到BBC的原意而已。我所知道的,也是读到许多国际权威主流媒体,才知道的,故引用这些媒体的来源,更正周永康政法委的洗脑内容。大家可围观一下A20120312在毛泽东条目中添加的可笑内容,原来到了二十一世纪,A20120312仍在毛式的洗脑中未清醒过来,难怪成为周永康政法委洗脑工具,难怪只会鹦鹉学舌。既然谈到BBC,这儿引一则报导:严惩薄熙来让胡温阵营胜出 A20120312 应记得周永康公开在今年两会期间力挺薄熙来,如周永康编造重庆在全国城市发展中最快等谎言,那么现在A20120312把周永康610机构的黑帮动作,在维基条目中修改成中国政府行为,这是明确在给胡温栽赃,在败坏中国政府的声誉。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14:36 (UTC)
- 再为至今醉心毛式洗脑的A20120312提供一则BBC报导:“薄熙来下场证文革模式是死路” 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14:52 (UTC)
- 我都不想解释什么了:
- 什么叫“你知道的”,维基百科从来就不是用来发表“你知道的”东西的,所以就不要在这里胡邹了。而且你就知道用《苹果日报》之类的东西来说明问题,中立的多的BBC等媒体你倒不用了(反正我用过一些,最后让你回退了),貌似是BBC的那些内容不太合你的胃口,所谓你不太想用(或者说是不太敢用)。总而言之,我在维基百科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个人基本良心,澄清被完全颠倒的事实。减少坏人所做坏事的负效果,当然对坏人也是有好处的。”--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5:40 (UTC)
- 无聊,我才不要你帮我“少做坏事呢”,少把自己打扮得像神一样,你自己不在维基上面做坏事我就觉得很满足了。--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4:57 (UTC)
Marvin只会张贴法轮功洗脑内容,却编造自己张贴过研究报告。只记得上回你是把一个研究报告胡乱歪曲添加法轮功的东西,冒充成研究报告,我发现后改回到研究报告的原意而已。我所知道的,也是读到许多国际权威主流媒体,才知道的,故引用这些媒体的来源,更正李洪志法轮功的洗脑内容。大家可围观一下Marvin在李洪志条目中瞎删内容的可笑行为,原来到了二十一世纪,Marvin仍在法轮功式的洗脑中未清醒过来,难怪成为李洪志法轮功洗脑工具,难怪只会鹦鹉学舌。既然谈到研究报告,你那些连时间都对不上,主题根本不对应的报告我也就懒得提了。最后说一下,你如果写“中共”的话,同样是在给胡温“栽赃”,因为他们中的一个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另一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所以你写之前要想清楚了。
对于有点不同意见的人就冠以“被洗脑”等定语,让人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学会了“真善忍”。--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30日 (日) 22:16 (UTC)
下個月再說....
此條目已被全保護,要吵的人下個月再來說........(如要回覆此主題請在本頁進行,請勿回覆至本人討論頁,否則將拒絕受理,多謝合作!)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1日 (二) 19:31 (UTC)
通过投票来尽快修改“法轮功”条目
通过投票来决定这个条目,是结束当前无休止的争论的最好方法,请管理员一起配合吧 super-hawkiing(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54 (UTC)
很同意,但是怎么投票?都有哪些备选方案?我还是觉得顶部的内容要修改。要不把几个历史版本拎出来投票?-- 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21:20 (UTC)
是時候改版了!Ltdccba⇒CN⇒TJ⇒進站⇒乘車⇒換乘⇒樞紐⇒到達⇒意見⇒貢獻⇒ 2012-09-13 06:45 (UTC+8:00,手動添加)
大家看维基:投票,按照流程进行,希望管理员尽早看到这个帖子,大家也可以提出意见,尽早处理。 super-hawkiing(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3:10 (UTC)
投票肯定是有备选方案才能发起的,像这样连个方案都没有管理员来了也不管用的。当然了,这里轮子这么多估计投票的结果不会乐观。--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5:54 (UTC)
- 再過7天就要解封了.......ltdccba--Jason--Lin-> 2012年9月14日 (五) 05:03 (UTC)
- 换句话说就是再过7天战争就又要爆发了。还是赶快想个投票方案吧。--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5:25 (UTC)
- 還剩2--3天.........快想啊......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18日 (二) 17:44 (UTC)
- 要不就挑几个还算说的过去的历史版本投票,然后向管理员请求在投票结束以前维持对条目的保护?不过我还真没发起过投票,你呢?--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0:53 (UTC)
- 再過幾個小時.......就要開戰了.....沒發起过....而且最近在忙天津地鐵的東西....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0日 (四) 09:40 (UTC)
- 唉……看样子如果有他在的话哪怕想改一个字都困难重重啊!--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2:17 (UTC)
靜觀其變.....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7日 (四) 09:22 (UTC)
- 没用。后来者还是可以很容易地推倒这样投票出来的结果。而且人家随便举一个网络来源就可以说“你被洗脑了”。--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9月28日 (五) 02:20 (UTC)
如果通过投票得出了对某些人不利的多数票的话,他想说“洗脑”是没有用的,那只能说明他自己被洗脑了,到时候把他封了不就完了么?--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7:19 (UTC)
- 注意到A20120312针对许多条目中涉及中共、中共政法委、610负面报导之时,把中共、中共政法委、610等名词均改成了中国政府、中国。这样原本中国政府内部一个黑帮机构的犯罪行为,就被等同成了中国政府和中国的犯罪。我看来A20120312这种行为,是在严重败坏中国政府和中国的声誉。须知政法委,中国共产党,610均与中国政府是不同的概念、跟中国更是不同。
- 今天中国官方媒体已经报导了薄熙来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布薄熙来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其实早在2009年薄熙来就因迫害FLG在澳洲被判有罪,其他因镇压迫害FLG在海外民主国家被判决有罪的中共官员,也迟早会在国内被判决有罪的)。
- 今天中国政府中还警告“薄熙来的同党和余孽,要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且还高调强调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权力大小,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惩处。”
- 事实上,力挺犯罪分子薄熙来的周永康,现在正试图全力把其个人通过政法委黑帮机构的犯罪行为,与中国政府和中国捆绑在一起。我看来这一点在维基上,是对应于A20120312把众多维基条目中的中共、政法委、610这类名词改成中国政府和中国。
- 希望热爱祖国、有责任心的维基人明察,不要让维基变成周永康政法委黑帮组织败坏中国政府和中国声誉的工具。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11:34 (UTC)
- 有個人.....我一定要請他來一下...他就是.....User:Wildcursive.........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8日 (五) 14:16 (UTC)
- Marvin自己党政不分就算了,还想让别人都和他学,真是没办法。这种人才不学点政治学真是亏大了。
另外为什么要把Wildcursive请过来?难道这里还不够热闹?--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5:27 (UTC)
- A20120312把政法委黑帮机构的动作,栽赃在中国政府头上。Marvin(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14:38 (UTC)
- 恩....那可真是麻煩...解封還不到7天又封起來了........甘脆一點.....永久性保護好了....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9日 (六) 06:01 (UTC)
- 我想高达八成的管理员都有这种想法,只是碍于“自由的百科全书”所以不便明说。--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6:20 (UTC)
- 甘脆一點吧........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9日 (六) 15:45 (UTC)
- 我也快受不了了,保护起来反倒清净一些。--A20120312(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18:30 (UTC)
- 我這裡一堆事還沒弄好........所以請管理員狠心一點....永久保護吧!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9日 (六) 19:11 (UTC)
我是来看评论的
顺便问一下,为啥条目右边以前的Infobox被去掉了?Xiehechaotian(留言) 2012年10月3日 (三) 18:51 (UTC)
- 蛤?不會吧......Ltdccba⇒國慶⇒佳節⇒搭地鐵!⇒喝杯茶⇒貢獻⇒ 2012年10月4日 (四) 06:08 (UTC)
- 要么是我记错了,记得以前确实是有一个类似于框框的东西,不过我主要是来看评论的Xiehechaotian(留言) 2012年10月4日 (四) 09:44 (UTC)
- 我也是来看讨论的,但我还是觉得有政治欲望的宗教没有一个好的--Pl19871008(留言) 2012年10月29日 (一) 9:10(UTC)
- 表示這裡現在比暑假還要安靜(那時動不動就是編輯戰)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30日 (二) 17:51 (UTC)
- 比暑假还安静?据[谁?]说暑假是维基百科最繁忙的时候呢……--A20120312 2012年10月30日 (二) 20:56 (UTC)
法轮功与同性恋相关争议
因为条目被全保护了,暂时把转法轮 (书)的部分内容转移到这里,这些似乎和转法轮这本书无关,而是法轮功具体教义的问题。过了这一两年,好像中文的条目还没有提到这方面的问题。英文维基的看法是法轮功反对同性恋和基督教、伊斯兰教反对同性恋大致是相似的。
--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1日 (四) 07:21 (UTC)
过了几个月,条目又变得这么臃肿。。
导言就是长篇大论的争论,一堆混乱的目录和琐碎事项。。比如说我之前觉得和法轮功没什么联系的搜集情报的几个人又拿了一堆来源加上去。不过既然又反复被添加的话,不妨说一下这些人和法轮功有何重要联系?--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1日 (四) 07:26 (UTC)
现在在进行的条目中有关“评论”部分的讨论好像对这个还是有些针对性的,希望能得出些什么共识。--A20120312 2012年10月17日 (三) 00:24 (UTC)
虽然没什么希望,不过还是建议关注一下法轮功对于特异功能、史前文明的看法。
要动这个条目确实不容易,自己知识也非常有限,在此就稍微提一下。--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6日 (二) 10:49 (UTC)
文中的中共到底是指什麼?
今天看到一個有趣的修改,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改為中共,請問中共到底是指什麼?--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8:36 (UTC)
- 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缩写吧。该条目中一直来使用这个词。近日是A20120312在未经讨论获得共识下作了任意改动。但考虑到江泽民在1999年本就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当时是代表中共中央,作出镇压FLG的决定的,故A20120312不宜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另外,10多年来组织镇压FLG的政法委机构也属于党务机构,根据其对应的条目,并非政府行政部门;故本编辑认为A20120312也不宜把这儿特指中共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如要改动,应先讨论,获得共识,是不是?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1:55 (UTC)
- 我可是在和你讨论啊,问题是你在互助客栈把我指责一通后就不见了,这样怎么产生共识???--A20120312 2012年11月3日 (六) 18:55 (UTC)
关于法轮功条目的更改
“ | 在维基百科的每一个记录,应该尽量避免于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份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或与未包含香港及澳门的“中国大陆”同义,可使用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带贬义的“中共政府”、“中共当局”、“大陆政府”、“大陆当局”,但用中性简称时请考虑用北京政府的格式进行内部链接。 | ” |
但是又被一位“老朋友”给回退了并说我破坏,为了避免编辑战,在此发起讨论,如果我的修改没有违反方针,那么他的回退应当被认为是破坏。
PS:关于法拉盛事件,我并没有找到比较可靠中立的来源,如果单方面说法轮功遭到“暴力袭击”明显是不合适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04:50 (UTC)
- 这个条目并未涉及WP:BIAS指出的“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问题。考虑到江泽民在1999年本就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当时是代表中共中央,作出镇压FLG的决定的,故A20120312不宜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另外,10多年来组织指挥镇压FLG的政法委机构,根据维基对应条目,也属于中共党务机构,并非政府行政部门;故本编辑认为A20120312也不宜把这儿特指的中共(即中国共产党的简称)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如要改动,应先讨论获得共识,是不是?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1:59 (UTC)
- 关于法拉盛袭击FLG事件可参见此由纽约邮报的报导 DIPLO 'GONG' BUSTER CHINA CONSUL 'ADMITS' INCITING NY ATTACKS 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2:19 (UTC)
- .................................ltdccba--Jason--Lin-> 2012年11月1日 (四) 14:02 (UTC)
- 但问题时江泽民也是国家主席,江泽民在1999年仍然是国家主席,另外取缔行为是由中国政府的机构做出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无不妥,另外方针的意思是不要再西藏/台湾条目中有政治倾向并且避免使用“避免使用通常带贬义的‘中共政府’、‘中共当局’、‘大陆政府’、‘大陆当局’”。对于修复破坏方针性质的修改通常是不需要与相关编辑者讨论的。
另外关于法拉盛事件,这个相对中立一些,你怎么就不想用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4:52 (UTC)
- 江既是总书记又是国家主席,应该用哪一个称呼?既然在执行镇压的政法委属于党务机构,你改作中国政府也是不妥的,这些均是应加以讨论的。因此你在未经讨论情况随意改动,是不对的。另,你改动的许多条目中,均根本未涉及WP:BIAS指出的“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问题。问题实质在于你借口此规则,把属于政法委这个党务机构的行为,嫁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当局身上,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抹黑和栽赃。比如,你如仅认为中共这个缩写不妥,你本可改作中国共产党或政法委等全称,而不应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
- 法拉盛事件,本就存在不少报导,你宣称不存在,把原文意思完全颠倒过来。是一种破坏手段。我已经在条目中给出了个三则有效来源,如纽约邮报、纽约每天新闻和BOXUN新闻。 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5:44 (UTC)
- 谢谢这位维基编辑的明见。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9:23 (UTC)
(:)回應大陆的最高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现成的名称不用又是为什么呢?我也没把“政法委”给换掉啊,都留着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6:32 (UTC)
(:)回應 取缔法轮功的通知是由国务院下的民政部发布的,另外许多对于法轮功的处理都是由政府部门执行的,政法委的职能是协调司法机关的工作而没有行政权力,因此适宜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另外,法轮功条目里的“中共政府”、“中共当局”(当局本来就有“政府”的意思)代表的哪个政府?你要觉得我做的不对的话你直接说那个政府的名称好了,方针里说的很明白,不要用这些词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结果你是把它们往那里改,被纠正了还回退别人,这不是破坏是什么?我可没有把“政法委”给换成别的什么机构啊。--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6:32 (UTC)
- A20120312在当众说谎。“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此说更是纯属造谣! 另外,我前段时间确实曾看到你在不少条目中把政法委改成了中国政府。因你做了坏事现在赖账,我不得不刚才稍查找了一下记录,看到一处:在第24行 你把其中的“中共政法委机构”改成了“中国政府”,这是事实。Marvin(留言)
- 是吗?难道以前在讨论页里乱后乱叫一通然后就消失不见的不是你吗?我把政府委改成中国政府是因为取缔行为的确是中国政府。你想改成政法委那是你自己有偏见,我没有必要为你的偏见买单。--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9:14 (UTC)
- 你刚才宣称没有改过政法委,我找出一则反例,证明你在说谎。你现在换了说辞?这一事实也证明你所说的乱叫一通也正是你阁下。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9:21 (UTC)
- 换说辞?那个本来就应该改,里面的内容根本和政法委没什么关系,这种内容不改我也别写维基百科了。我乱叫?我要是乱叫的话就不会跑到这里来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9:44 (UTC)
- 这个活体摘除的事,本就是周永康政法委主管,对此有过许多来源报导,你如需要,我可查找一下。关键在于你经常党务机构政法委主导的事混作中国政府行政行为,并借口于要符合WP:BIAS。其实你经常把中共改作中国政府,而非中国大陆政府,才是明确违背了WP:BIAS所要求的“尽量避免于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20:29 (UTC)
- 我可管不了政治斗争,我只知道名称错了,要改。周永康以前当过公安部长,现在还是政治局常委,你凭什么光说是政法委呢?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仿真里说的是两件事,你非说成一件。你要是再觉得我讨厌,和你对着干,把对的全改错,你就发起一个投票吧,在两个名称里面二选一,这样我这个讨厌鬼破坏狂就可以彻底闭嘴了,这个主意不错吧?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中共政府”是指哪个政府呢,世界上可没有任何一个政府的正式名称叫“中共政府”啊。--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1:41 (UTC)
- A20120312违背扰乱性有意在破坏,你讲的每点理由均属为了掩饰自己的有意破坏而在制造谎言。象上回在FLG条目先是莫名其妙把正文无数内容搬到开头处,过几天又说开头太长,整个条目应投票处理等,这是明显在搅乱维基。该条目讨论页对此有记录。请管理员不要纵容有意破坏维基的ID。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02:57 (UTC)
- 我已经在相应的位置标过这么做的理由了,在此多解释也无益,既然你看过我的编辑记录了,想必你也能看到我写的原因,你不同意没关系,但是无视掉然后说我扰乱这就很没道理了,我已经告诉你了你可以发起投票寻求第三方的观点,两个人打嘴炮是没用的。另外,我和你讨论的焦点应该是法轮功条目中的机构名称和活体摘取器官条目中是否该有苏家屯事件条目中完全相同的某些内容这两个问题。你现在开始扯以前的事情是不是有转移话题之嫌呢?还有,你别回避我在上面提出的问题啊,“中共政府”的正式名称究竟是什么呢?如果你再往其他方面扯的话,这次讨论估计又要报废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3:13 (UTC)
- 问题在于A20120312的所谓理由,没有一条符合于维基编辑方针,均属为了破坏维基的需要而有意伪造的理由。象你自己做过的事一样(你先在开头乱改乱加一气,然后说开头怎么长,要删除条目;我在讨论页表示这样做严重背离维基方针,你回答说不是为了让我高兴而编辑的。为了破坏这么可笑的事也做得出来),有记录可查证。薄熙来即将象江青那样受最高法院审,今天国内媒体有报导江泽民在军委办公室被关闭。我是不太懂为什么还有人非要把周永康政法委所做的丑事栽赃于中国政府?不懂得什么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 在不少条目讨论页,我向你作过认真交流,你通常是做了些什么?经常是把我的话复制,再颠倒过来。你鹦鹉学舌,用我一样的格式,意思倒过来,就算回复。你自己回想一下,你什么时候想要讨论过问题?居然还在这儿当众胡乱编造出:“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你每说一句话,不造谣就很难过吗?我真不懂为什么维基编辑间不能坦诚交流?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03:36 (UTC)
- 栽赃造谣?我栽赃谁了?中共政府?谁是中共政府啊?把名称改成正式的就叫栽赃,对不起,这我不能接受。我颠倒你的话是因为他们倒过来确实能很贴切的说明我的想法。你之前好像想把讨论引向另一个方向以便于让我和你纠缠过去的事情然后忘了主题吧,我很想和你坦诚交流啊。过去管理员没有纵容“搞破坏”的ID,现在你看争议解决了吗?反正我到目前为止没有像过去一样会退你的编辑然后和你打编辑战,其实打编辑战比在这里和你讨论简单的多,讨论其实是很费神的,但这么做都不是为了争议的解决么?你自以为把我封了然后没有争议了对么?我看到你在和许多用户产生过编辑战,你要把他们一个一个都封掉么?--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3:40 (UTC)
- 你自己有意破坏维基,却栽赃于我。“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一句也纯属你在编造!你今天在活摘器官大量删除我编写的有美国国会来源内容,并删除以前编辑编写的各方观点。现在居然假装说,没有回退,没有挑动编辑战?总之,句句在说谎呀。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03:49 (UTC)
- 我是说现在,没说过去,我不否认我过去没和你打过编辑战,但我这一次还是比较理智的,倒是你还是有点激动,似乎要把原来打编辑战的那一套到这里来,你觉得我“假装”也罢,“说谎”也罢,但是我已经告诉你了我现在是有诚意和你讨论的,你要是不信那你何必来搭理我这个“句句谎言”的人呢,干脆继续打编辑战算了。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现在争议是什么你也知道,如果你想和我讨论的话我也很愿意和你讨论。你要是想开批斗会,那么对不起,我建议你还是去睡觉吧,美国和加拿大基本上都到睡觉点了,我们在这里干耗没意思。--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4:00 (UTC)
- 以上你承认过去是在搞编辑战,这是你第一句实话。我表示欢迎。但就在承认这个事实的当天,你仍在一个条目未经讨论大量删除有效来源,继续挑起编辑战。你真的停下了编辑战,不有意违反编辑方针,才有可能有交流的前提。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01:52 (UTC)
- 我是说现在,没说过去,我不否认我过去没和你打过编辑战,但我这一次还是比较理智的,倒是你还是有点激动,似乎要把原来打编辑战的那一套到这里来,你觉得我“假装”也罢,“说谎”也罢,但是我已经告诉你了我现在是有诚意和你讨论的,你要是不信那你何必来搭理我这个“句句谎言”的人呢,干脆继续打编辑战算了。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现在争议是什么你也知道,如果你想和我讨论的话我也很愿意和你讨论。你要是想开批斗会,那么对不起,我建议你还是去睡觉吧,美国和加拿大基本上都到睡觉点了,我们在这里干耗没意思。--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4:00 (UTC)
- 你自己有意破坏维基,却栽赃于我。“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一句也纯属你在编造!你今天在活摘器官大量删除我编写的有美国国会来源内容,并删除以前编辑编写的各方观点。现在居然假装说,没有回退,没有挑动编辑战?总之,句句在说谎呀。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03:49 (UTC)
- 栽赃造谣?我栽赃谁了?中共政府?谁是中共政府啊?把名称改成正式的就叫栽赃,对不起,这我不能接受。我颠倒你的话是因为他们倒过来确实能很贴切的说明我的想法。你之前好像想把讨论引向另一个方向以便于让我和你纠缠过去的事情然后忘了主题吧,我很想和你坦诚交流啊。过去管理员没有纵容“搞破坏”的ID,现在你看争议解决了吗?反正我到目前为止没有像过去一样会退你的编辑然后和你打编辑战,其实打编辑战比在这里和你讨论简单的多,讨论其实是很费神的,但这么做都不是为了争议的解决么?你自以为把我封了然后没有争议了对么?我看到你在和许多用户产生过编辑战,你要把他们一个一个都封掉么?--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3:40 (UTC)
- 我已经在相应的位置标过这么做的理由了,在此多解释也无益,既然你看过我的编辑记录了,想必你也能看到我写的原因,你不同意没关系,但是无视掉然后说我扰乱这就很没道理了,我已经告诉你了你可以发起投票寻求第三方的观点,两个人打嘴炮是没用的。另外,我和你讨论的焦点应该是法轮功条目中的机构名称和活体摘取器官条目中是否该有苏家屯事件条目中完全相同的某些内容这两个问题。你现在开始扯以前的事情是不是有转移话题之嫌呢?还有,你别回避我在上面提出的问题啊,“中共政府”的正式名称究竟是什么呢?如果你再往其他方面扯的话,这次讨论估计又要报废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3:13 (UTC)
- A20120312违背扰乱性有意在破坏,你讲的每点理由均属为了掩饰自己的有意破坏而在制造谎言。象上回在FLG条目先是莫名其妙把正文无数内容搬到开头处,过几天又说开头太长,整个条目应投票处理等,这是明显在搅乱维基。该条目讨论页对此有记录。请管理员不要纵容有意破坏维基的ID。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02:57 (UTC)
- 我可管不了政治斗争,我只知道名称错了,要改。周永康以前当过公安部长,现在还是政治局常委,你凭什么光说是政法委呢?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仿真里说的是两件事,你非说成一件。你要是再觉得我讨厌,和你对着干,把对的全改错,你就发起一个投票吧,在两个名称里面二选一,这样我这个讨厌鬼破坏狂就可以彻底闭嘴了,这个主意不错吧?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中共政府”是指哪个政府呢,世界上可没有任何一个政府的正式名称叫“中共政府”啊。--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1:41 (UTC)
- 这个活体摘除的事,本就是周永康政法委主管,对此有过许多来源报导,你如需要,我可查找一下。关键在于你经常党务机构政法委主导的事混作中国政府行政行为,并借口于要符合WP:BIAS。其实你经常把中共改作中国政府,而非中国大陆政府,才是明确违背了WP:BIAS所要求的“尽量避免于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20:29 (UTC)
- 换说辞?那个本来就应该改,里面的内容根本和政法委没什么关系,这种内容不改我也别写维基百科了。我乱叫?我要是乱叫的话就不会跑到这里来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9:44 (UTC)
- 你刚才宣称没有改过政法委,我找出一则反例,证明你在说谎。你现在换了说辞?这一事实也证明你所说的乱叫一通也正是你阁下。Marvin(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9:21 (UTC)
- 是吗?难道以前在讨论页里乱后乱叫一通然后就消失不见的不是你吗?我把政府委改成中国政府是因为取缔行为的确是中国政府。你想改成政法委那是你自己有偏见,我没有必要为你的偏见买单。--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9:14 (UTC)
- 这才多久而已就這麼多文字了.....佩服.....ltdccba--Jason--Lin-> 2012年11月2日 (五) 15:54 (UTC)
- 现在应该可以说已经“沟通”的差不多了(早就料到沟通不会有什么效果),是不是可以征询第三方意见了?其他的用户都去哪里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3日 (六) 16:33 (UTC)
问一下,如果对方消极参与讨论(这个讨论在一通嘴炮后已经晾了两三天了没进展),是不是说明我是不是可以执行了?--从不认为别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4: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