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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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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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得名於孔子春秋》一書。昔「西戎犬戎與侯伐,殺幽王驪山下」[]鎬京大亂,周平王東遷洛邑,春秋之世乃始。護平王者,領地百里,王畿僅數里,惟王獨尊,猶不復在。諸侯兼併相篡弒,禮崩樂壞,時局動蕩,戰禍不息,時數百年,復入戰國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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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諸侯

春秋局勢

國滅、兼併

初,周公旦封國七十有一,皆姓姬者。[]及春秋之初,尚有國百數十。然經二百餘年,大國憑陵,併吞無算。《史記·周本紀》載:「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併弱,始大,政由方伯。」至戰國之初,存者僅二十餘國矣。

宗法崩壞

宗法、封建禮樂,乃西周為政之基。及至春秋,此三者皆漸崩壞。嫡庶之辨不嚴,卿大夫勢力日張,弒君篡位之事屢見不鮮。據《史記》太史公言,春秋之世,「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晉國曲沃代翼齊國崔杼之弒齊莊公,皆其著例。

都城興起

春秋之時,列國貿易日頻,都城積萬金而始大。「魯國曲阜,城邑方十公里;齊國臨淄,城邑方二十公里。」[]

郡縣初行

諸侯國土日闢,乃於新得之地,或其邊境也,設縣、置郡,遣官吏治之,以代舊有之分封。初,縣之地位或高於郡。此制破世襲之舊,而為中央集權之始。等國,皆廣行之。

田制改革

井田制之廢,乃春秋之大變。昔者「田里不鬻」,土地國有。春秋中葉以降,鐵器牛耕漸廣,私田日多,井田之制難以為繼。魯宣公十五年西元前五九四年,行「初稅畝」,不分公田、私田,一概按畝徵稅,實則承認土地之私有。各國亦隨之變革,自此,民得買賣其田。

始行法治

西周之時,以禮樂、宗法治國。及至春秋,王命不行,禮崩樂壞,各地諸侯以法治民,遂有鄭國子產鑄書立法之事。

變法日盛

春秋列國兼併,戰禍不息,諸國變法,以圖長治久安,故有齊桓公任管仲明修內政、楚莊王厲行集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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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政迭興

主文:春秋五霸

王室既卑,諸侯崛起。強者兼併,弱者附從,篡弒時聞,夷狄交侵。於是,有賢君能臣,倡「尊王攘夷」之說,以申盟約,以禁篡亂,以遏兼併,以攘四夷。倚其功業,乃得號令諸侯,是為「霸主」。霸主之名,說者不一,大要有:

霸政之要,在於會盟。霸主召集諸侯,共商國是,定立盟誓,維持秩序。著名之盟會,有齊桓公之召陵之盟,晉文公之踐土之盟

列國

下表所列,諸侯國之主要者也。並記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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