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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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字季才,河內獲嘉人也。
初受學陳留邊讓,讓器異之。俊以兵亂方起,而河內處四達之衢,必為戰場,乃扶持老弱詣京、密山間,同行者百餘家,又避并州。
後曹操除俊曲梁長,入為丞相掾屬,舉茂才,安陵令,遷南陽太守。宣德教,立學校,吏民稱之。徙為征南軍師。魏國既建,遷中尉。操征漢中,魏諷反於鄴。俊自劾詣行在所。俊以身方罪免,箋辭漢太子。太子不悅,曰:「楊中尉便去,何太高遠邪!」遂被書左遷平原太守,為徐奕代職。
初,俊與曹植善,操適嗣未定,密訪群司。俊雖並論丕、植才分所長,不適有所據當,然稱植猶美,丕常以恨之。黃初三年,車駕南巡,未到宛,有詔百官不得干豫郡縣。及車駕到,而宛令不解詔旨,閉巿門。丕聞之,忿然曰:「吾是寇邪?」乃收俊及宛令。尚書僕射司馬懿、常侍王象、荀緯請俊,叩頭流血,丕不許。俊曰:「吾知罪矣。」遂自殺。眾冤痛之。
性
俊自少及長,以人倫自任,行義明鑑。
會割據,俊振濟貧乏,通共有無。宗族知故為人所略作奴僕者凡六家,俊皆傾財贖之。
同郡審固、陳留衛恂本皆出自兵伍,俊資拔獎致,咸作佳士;後固歷位郡守,恂御史、縣令。
本郡王象,少孤特,為人仆隸,年十七八,見使牧羊而私讀書,因被箠楚。俊嘉其才質,即贖象著家,聘娶立屋,然後與別。
又司馬懿年十六七,與俊相遇,俊曰:「此非常之人也。」又懿兄朗早有聲名,其族兄芝,眾未之知,惟俊言曰:「芝雖夙望不及朗,實理但有優耳。」
後
- 子未詳
- 覽,汝陰太守
- 沈,晉散騎常侍。
- 猗,尚書,晉東海王越舅也。
- 孫女,嫁司馬泰
- 覽,汝陰太守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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