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县级以上国家机构选出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时应当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的政治制度。2018年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克强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后,公开对宪法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县级以上国家机构选出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时应当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的政治制度。2018年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克强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后,公开对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