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多米尼克关系中华民国与多米尼克之间的关系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多米尼克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多米尼克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83-2004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多米尼克的相关事务由中华民国驻圣卢西亚大使馆兼辖。[1]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多米尼克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多”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多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多米尼克 ...中华民国—多米尼克关系 中华民国 多米尼克 Close
中华民国—多米尼克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多米尼克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83-2004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多米尼克的相关事务由中华民国驻圣卢西亚大使馆兼辖。[1]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多米尼克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多”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多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多米尼克 ...中华民国—多米尼克关系 中华民国 多米尼克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