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博茨瓦纳关系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博茨瓦纳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博茨瓦纳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6-1974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博茨瓦纳的相关事务由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兼辖。[1] 绿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博茨瓦纳。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博茨瓦纳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波”字国家(台湾译名)的外交关系,详见中波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博茨瓦纳 ...中华民国—博茨瓦纳关系 中华民国 博茨瓦纳 Close
中华民国—博茨瓦纳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博茨瓦纳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6-1974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博茨瓦纳的相关事务由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兼辖。[1] 绿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博茨瓦纳。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博茨瓦纳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波”字国家(台湾译名)的外交关系,详见中波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博茨瓦纳 ...中华民国—博茨瓦纳关系 中华民国 博茨瓦纳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