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河县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交河县重定向于此,关于新疆境内的同名古县,参见:交河县 (唐朝)。交河县,中国旧县名。在河北省东南部。 金朝大定七年(1167年)以石家圈置,属献州[1]。因境内滹沱河、高河二水交流而得名。元朝至元二年(1265年)废,旋复置。属献州。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献州废,属河间府。洪武十年,并入献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2] 清朝时仍属河间府,考评:繁,疲,难[3]。1949年后,历属沧县专区、沧州专区、天津专区、沧州地区。1983年撤销,并入泊头市。
交河县重定向于此,关于新疆境内的同名古县,参见:交河县 (唐朝)。交河县,中国旧县名。在河北省东南部。 金朝大定七年(1167年)以石家圈置,属献州[1]。因境内滹沱河、高河二水交流而得名。元朝至元二年(1265年)废,旋复置。属献州。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献州废,属河间府。洪武十年,并入献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2] 清朝时仍属河间府,考评:繁,疲,难[3]。1949年后,历属沧县专区、沧州专区、天津专区、沧州地区。1983年撤销,并入泊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