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瑜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同名的京剧男演员,请见“刘长瑜 (1963年)”。刘长瑜(1942年1月14日—),原名周长瑜,女,原籍江苏无锡,生于北平[1],中华人民共和国京剧表演艺术家,第四、八、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2],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3],曾任国家京剧院副院长、艺术指导[4],第五、六届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5]。[6] 刘长瑜在演唱《红灯记》,1968年
关于同名的京剧男演员,请见“刘长瑜 (1963年)”。刘长瑜(1942年1月14日—),原名周长瑜,女,原籍江苏无锡,生于北平[1],中华人民共和国京剧表演艺术家,第四、八、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2],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3],曾任国家京剧院副院长、艺术指导[4],第五、六届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5]。[6] 刘长瑜在演唱《红灯记》,196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