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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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款(德语:Zwölf Artikel )是1525年德意志农民战争期间反士瓦本同盟的农民提出的纲领。十二条款被视为罗马帝国之后欧洲大陆首份关于人权和公民自由的草案。起草十二条款的会议被视为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制宪会议。 [1][2][3][4][5]
1525年3月6日,约50名上施瓦本(英语:Upper Swabia)农民在梅明根会面,讨论如何对抗士瓦本同盟。最终农民决定成立上施瓦本农民联合基督教协会(德语:Christliche Vereinigung)。3月15日,协会通过《十二条款》。《十二条款》提到要废除农奴制度、每个地区有权利选举和解聘不合格的牧师、取消或限制徭役和劳役、限制地租、法院不许偏袒封建主、封建主要交还公社田地和牧场、取消教会的小什一税[6][7]。
《十二条款》公布后在两个月内发行了25版,重印了2.5万多次。如果有人要加入德意志农民战争武装,那他必须要发誓拥护《十二条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