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彭湃烈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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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彭湃烈士事件,又称反彭湃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发生在广东省海陆丰地区的重大冤假错案。[1][2][3][4][5] 该案件起始于1966年,此后的1967年大屠杀共造成160余人死亡,另有800多人被打成残废或重伤、3,000多人被打伤。[1][2][3] 反彭湃事件主要针对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彭湃烈士的后代、家属及相关人士,期间彭湃被宣布为“叛徒”,其90多岁的母亲周凤遭到迫害,屠杀事件中彭湃的侄儿彭科、堂弟彭竞、堂侄彭株亦被杀害,其中彭科被斩首示众三日[2][3][6][7][8];1968年8月,彭湃的三子彭洪被秘密害死[4][9][10]。
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广东海丰地区,彭湃的后代及家属被贴上了“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党反社会主义”等标签,并遭到批斗和迫害[2][6]。1967年8月26日,海丰“反彭”的几个头目策划群众组织向当地人民公社发出电报,宣称彭湃的支持者破坏了学习《毛著》积极分子的代表大会,并围攻、殴打参加会议的代表;此后几个公社立即组织了5,000多人的武装队伍、携带机枪、冲锋枪、步枪等枪械进入海城镇,沿途任意开枪,开启了大屠杀、持续约半个月[2][4][6]。拨乱反正时期,1978年底至1979年初,在中共中央的支持下,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等人为该事件的受害人平反,定性“该事件是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的一个组成部分”[1][2][4]。有观点认为,彭湃早前在领导海陆丰苏维埃期间,曾实行极左“红色恐怖”,至少上千名地主被杀,使得后来当地地主家庭在文革期间利用“夺权”反扑,报复彭湃家族[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