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党小说《刘志丹》案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反党小说《刘志丹》案,是1962年发生在中国共产党内部的一场政治案件。因种种原因,一本由已故革命家刘志丹的弟刘景范妻子李建彤所著的小说《刘志丹》,被指控为反党小说。大量中共干部因而牵涉在内,该事件前后共株连迫害万人。 1979年6月,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递交的为《刘志丹》案平反的报告里,该案被称为“一起株连甚广的现代文字狱”[1][2]。此外,该案亦被认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先声。
反党小说《刘志丹》案,是1962年发生在中国共产党内部的一场政治案件。因种种原因,一本由已故革命家刘志丹的弟刘景范妻子李建彤所著的小说《刘志丹》,被指控为反党小说。大量中共干部因而牵涉在内,该事件前后共株连迫害万人。 1979年6月,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递交的为《刘志丹》案平反的报告里,该案被称为“一起株连甚广的现代文字狱”[1][2]。此外,该案亦被认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