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文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际人权文书是指与国际人权法及保护人权有关的条约及国际文件的总称[1],可分为“宣言”及“公约”两类。“宣言”不具法律约束力,而“公约”是在国际法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3年11月11日)
国际人权文书是指与国际人权法及保护人权有关的条约及国际文件的总称[1],可分为“宣言”及“公约”两类。“宣言”不具法律约束力,而“公约”是在国际法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