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法庭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的政府間組織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际海洋法法庭(英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缩写ITLOS),是由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授权成立的政府间组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是该公约第287条所列的四个争端解决机制之一[1],亦是专门审理海洋法案件的国际组织。该组织虽依据联合国公约设立,惟其并非联合国所属机构,仅与后者保持密联系,并于1997年缔结《联合国与国际海洋法法庭合作与关系协定》建立双方合作机制[2],并为联合国大会观察员组织。
Quick Facts 国际海洋法法庭, 英语: ...
国际海洋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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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德国汉堡 | ||||
工作语言 | |||||
法官来源 | 21个国家 | ||||
领导人 | |||||
• 庭长 | 艾伯特‧霍夫曼 Albert J. Hoffmann | ||||
• 副庭长 | 托马斯·海达尔 Tomas Heidar | ||||
成立 | |||||
• 海洋法公约签署 | 1982年12月10日 | ||||
• 海洋法公约生效 | 1994年11月16日 | ||||
• 召开首次会议 | 1996年10月1日 | ||||
• 获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 | 1996年12月17日 | ||||
• 设立三个争端分庭 | 1997年3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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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法庭总部位于德国汉堡市,海洋法公约并设有国际海底管理局,负责监管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即领海、临接海域和大陆棚以外)的深海开采活动。公约目前有168个缔约国和会员,包括167个国家和欧洲联盟。截至2022年12月,美国和伊朗皆未签署加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