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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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移民,为那些由一个国家或区域,移动到并长期居留于另外一个国家或区域,在移居地从事生计性的经济活动,并被课以当地社会义务的个人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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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语言中,移出民(英语:emigrant)、与移入民(英语:immigrant)为不同词汇,但在中文基本上皆称为“移民”。
自古世界各国国家体系与交通设施未臻健全,并无规范移民的具体法制。进入现代以后,由于交通工具的进步(客观条件),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差距的扩大(主观诱因),国际间的人口迁徙渐趋频繁,各国乃陆续开始立法规范移民。[1][2][3]
例如加拿大移民种类就包括:经济移民、独立技术移民与家庭团聚类移民。其中的经济移民又分为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及自雇移民三种。
移民潮是大规模的移民现象,主要由于战争、大饥荒或者政治的不稳定因素,例如19世纪40年代欧洲农业大歉收加上经济危机引发大量移民美国(爱尔兰大饥荒)。
至于经济影响,研究表明,移民对接收国和派遣国都有利。除了少数研究例外,发现移民平均对当地人口有积极的经济影响,但低技术移民是否对低技能本地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好坏参半。研究表明,消除移民障碍将对世界GDP产生深远影响,估计收益在现有GDP的67%至147%之间。[4][5][6] 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减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劳动力流动的壁垒将是减轻贫困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研究发现,在美国和欧洲,广泛的证据表明在各种正负面情况下都有不同程度的歧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