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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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蒙古语:ᠠᠷᠤ
ᠮᠣᠩᠭᠣᠯ,鲍培转写:aru mongγol,西里尔字母:Ар Монгол,蒙古语是“背蒙古”的意思,以蒙古对中原的视角是“(山[可疑])后蒙古”或“(戈壁)后蒙古” 的意思),是清朝后期对漠北蒙古诸部的称呼,由外札萨克蒙古喀尔喀四部衍生而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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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初年尚无“外蒙古”之名,称漠北为“喀尔喀”或“外喀尔喀”(蒙古语:ᠠᠷᠤ
ᠬᠠᠯᠬ ᠠ,鲍培转写:aru qalq -a,西里尔字母:Ар Халх)。清代中期以来,又有“卡外喀尔喀”[2]、“外三路喀尔喀”[3]、“外四盟蒙古”[4]等名称。嘉庆年间重修《大清一统志》,因无统一名称可用,故将乌里雅苏台将军统领的广大地域笼统地称为乌里雅苏台统部。清末,外蒙古取代“乌里雅苏台”等,渐成通称,范围有时亦含包括科布多和内属之唐努乌梁海。
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后,杭达多尔济、车林齐密特等蒙古王公喇嘛拥立库伦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皇帝,宣布独立,成立“大蒙古国”,是为外蒙古独立。中华民国拒不承认,仍称其为外蒙古。1912年,外蒙古军队攻陷科布多城,占领科布多全境,并乘势西进阿尔泰,后来又控制达里冈厓牧场,俄国承认其独立。1913年,中华民国与俄罗斯帝国签订声明文件及另件确定,承认外蒙古自治权,自治区域为清末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与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区域[5]。俄罗斯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权。1915年,外蒙古取消“独立”,改为自治。1919年,北洋政府由徐树铮领军出兵占领外蒙古。1920年代,苏联支援蒙古人民革命党控制外蒙古,事实脱离中国统治。1921年,君主立宪制的“大蒙古国”成立。1924年5月,苏联承认蒙古为中国一部分。同年7月,大蒙古国改国号为“蒙古人民共和国”。1928年,国民政府将外蒙古改称为蒙古地方。1946年,中华民国政府承认外蒙古为独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放弃对外蒙古的主权宣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