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廷杖,即是在朝廷上以荆条或竹板打人,是对朝中的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东汉、隋朝等都有廷杖的记录,朱国桢认为廷杖最早始于唐代[1],明代以前各代的廷杖只是皇帝偶而动怒,即兴所为,到了明代便逐渐形成制度,成为皇帝常用的惩罚朝臣的手段[2],惟非刑科给事中佥签驾帖,则不得杖耳[3]。笞大头径二分七釐,小头径一分七釐,讯杖大头径四分五釐,小头径三分五釐。以上皆以荆为之,长俱三尺五寸。[4]
廷杖,即是在朝廷上以荆条或竹板打人,是对朝中的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东汉、隋朝等都有廷杖的记录,朱国桢认为廷杖最早始于唐代[1],明代以前各代的廷杖只是皇帝偶而动怒,即兴所为,到了明代便逐渐形成制度,成为皇帝常用的惩罚朝臣的手段[2],惟非刑科给事中佥签驾帖,则不得杖耳[3]。笞大头径二分七釐,小头径一分七釐,讯杖大头径四分五釐,小头径三分五釐。以上皆以荆为之,长俱三尺五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