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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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迫害,或政治压迫(英语:Political repression; Political persecution),是国家实体出于政治因素强行控制公民之行为,目的是为了限制或阻止公民的参政权利,从而降低他们在公民同胞中的地位。[1][2]它通常表现为侵犯人权、滥用监视权(如监视居住、跟踪)、警察暴力、监禁、非自愿定居(软禁)、剥夺公民权利(如剥夺政治权利)、清洗和暴力行动或制造恐怖,如谋杀或暗杀、即决处决、酷刑、强迫失踪和对政治活动家、异议人士的其他法外惩罚。[3]亦可以书面政策之外的手段来加强,例如通过公共和私人媒体的所有权以及公众内部的自我审查。
如果政治镇压是由国家批准和组织的,它可能构成国家恐怖主义、种族灭绝、政治化或危害人类罪。系统性和暴力的政治镇压为独裁、极权国家和类似政权的典型特征。[4]
政治镇压行为可能由秘密警察部队、军队、准军事组织或敢死队实施。在民主背景下也发现了镇压活动(例如“反情报计划”)。[5]这甚至可以包括建立以镇压目标的死亡为最终结果的情况[6]。如果政治镇压不是在国家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政府部门或仍可能负有责任,如1956至1971年间反情报计划在美国的行动[7][8]。
在美国一些州,“镇压”可以是立法或政府机构名称中使用的官方术语。苏联的法律政策是镇压政治反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