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利·福尔曼里德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斯坦利·福尔曼里德(英语:Stanley Forman Reed,1884年12月31日—1980年4月2日),是美国律师和法学家。他曾在1935年至1938年被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任命为美国副总检察长,并于1938年至1957年期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2][3]。
Quick Facts 斯坦利·福尔曼里德Stanley Forman Reed,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
斯坦利·福尔曼里德 Stanley Forman Re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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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1938年1月31日—1957年2月25日[1] | |
提名 | 富兰克林·罗斯福 |
前任 | 乔治·萨瑟兰(英语:George Sutherland) |
继任 | 查尔斯·埃文斯·惠特克(英语:Charles Evans Whittaker) |
第23任美国副总检察长 | |
任期 1935年3月25日—1938年1月30日 | |
总统 | 富兰克林·罗斯福 |
前任 | 詹姆斯·克劳福德·比格斯(英语:James Crawford Biggs) |
继任 | 罗伯特·H·杰克逊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84-12-31)1884年12月31日 美国肯塔基州梅森县 |
逝世 | 1980年4月2日(1980岁—04—02)(95岁) 美国纽约州亨廷顿 |
政党 | 民主党 |
配偶 | 温妮弗雷德·埃尔金(1908年结婚) |
儿女 | 2 |
学历 | 肯塔基卫斯理学院(英语:Kentucky Wesleyan College)(文学学士学位) 耶鲁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弗吉尼亚大学 哥伦比亚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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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德于1884年12月31日出生于肯塔基州梅森县,他从肯塔基卫斯理学院(英语:Kentucky Wesleyan College)毕业后,曾就读于哥伦比亚法学院但并未获得法律学位,这使他成为最后一位没有法律学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他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在军队服役,战后里德在肯塔基州梅斯维尔开设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并在联邦农业委员会(英语:Federal Farm Board)和复兴金融公司任职,期间他曾被选为肯塔基州众议院议员。1935年,罗斯福总统任命他为总检察长,负责为多项新政政策的合宪性提供咨询[4][5][6][7]。
1938年,乔治·萨瑟兰(英语:George Sutherland)大法官退休后,罗斯福总统成功提名里德为最高法院大法官[8][9]。他在“史密斯诉奥尔赖特案”、“戈林诉美国案(英语:Gorin v. United States)”、“亚当森诉加利福尼亚案(英语:Adamson v. California)”和“麦科勒姆诉教育委员会案(英语: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等案件中撰写了大量的裁决意见[10]。里德在大法官任内一直任职到1957年退休,之后其席位由查尔斯·埃文斯·惠特克(英语:Charles Evans Whittaker)继任[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