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总督
香港英治時期的政府首長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总督(英语:Governor of Hong Kong),简称港督,俗称“督爷”,尊称督宪或督宪阁下,前身为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英治时期(1841-1997)之行政首长,共历28任,当中第26任总督尤德是唯一一位在任期间逝世的总督。总督是英国君主在香港的代表,具有香港政务之最高决策权力,同时身兼香港三军总司令[1]。
Quick Facts 香港总督 Governor of Hong Kong, 尊称 ...
香港总督 Governor of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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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任香港总督彭定康 | |
尊称 | 督宪或督宪阁下 |
官邸 | 香港总督府 |
任命者 | 英国君主 |
先前职位 | 香港行政官 |
设立 | 1843年6月26日 |
首任 | 砵甸乍爵士 |
末任 | 彭定康男爵 |
废止 | 1997年6月30日 |
后继职位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副职 | 香港副总督(1843年至1902年) |
薪资 | 每年港币$3,036,000(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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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香港总督都是由英国殖民地部(后并入“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官员出任,1971年以后香港总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麦理浩勋爵是第一位;而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则是国会议员出身,曾任保守党主席。
香港在英治时期共28位总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余每个正任总督的交接时间皆不是完美交接(也没固定任期),而是中间隔着一至两位署理总督。署理总督早期则由香港副总督暂代,该职位是由香港驻军司令担任;1870年代香港战略地位减退,故此于1870年至1902年该职位为非常设职位,1902年后香港副总督的职位正式被裁撤。自此,署理总督多由辅政司(1976年改名为布政司,即今政务司司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