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
對於臺海現狀與海峽兩岸關係的陳述方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也被称为特殊非两国论[来源请求],或(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是中华民国官方对于台海现状与海峡两岸关系的一个官方陈述方案,法源依据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在前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执政期间成为官方论述。马英九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之间的两岸领导人会面被认为是这个论述方案的最大成功。方案前身为海峡两岸分裂分治、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与一国两区、宪法一中与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立场相近,也是九二共识与一个中国的表述方案之一,主要用于反对特殊国与国关系与[[兩國論]]。
这个论述的实际内容可以表述为,中国只有一个,中华民国依照中华民国宪法,拥有中国主权。
依照宪法,中华民国现况只能统治自由地区,治权无法到达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之间,相互不承认主权,不承认对方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但双方存在不成文的默契,可以同意双方的治权只限缩在自己的领土上。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条文,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但“台湾”是中华民国目前行使治权的主要区域,本身不是主权独立国家[1],中国大陆地区也不是主权独立国家(亦即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民国,其主权覆盖海峡两岸),双方之间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国内关系,而是一个中国下的一种特殊关系。而所谓的“一个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之间各自有不同解释,主权归属问题应该保持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