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日本都道府县知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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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道府县知事为日本各都道府县的首长(地方自治法第147条),负责管理以及执行该都道府县内的各种行政事务(地方自治法第148条)。凡是年满30岁的日本国民即拥有被选为都道府县知事的权利(地方自治法第19条第2项)。一任为4年,任期从选举之日起计算,但在前任任期结束前进行的选举则需要等到任期届满或辞职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地方自治法第140条、公职选举法第259条)。特殊情况下,如果辞职后进行的选举仍为前任当选(日语:出直し選挙)的话,则仍延续辞职前的任期,不会重新计算(公职选举法第259条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