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处长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警务处处长(英语:Commissioner of Police,缩写:CP) 俗称“一哥”、“一姐”,是香港警察职级中最高阶宪委级职级,相当于首长级公务员薪级D8;位于警务处副处长之上,为香港警务处首长。于主权移交后,根据《基本法》规定,警务处处长为香港政府主要官员,由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警务处处长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若是需免除职务,则要由行政长官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其职务,在《香港政府宪报》中公布。
Quick Facts 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处长 Commissioner of Police, 提名者 ...
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处长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
---|---|
香港警务处 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禁毒常务委员会 | |
提名者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任命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任期 | 直至57岁退休(可酌情延任一年以上,不超过60岁) |
首任 | 威廉·坚 |
设立 | 1841年 |
副职 | 警务处副处长 |
薪资 | 警务人员薪级表第59点,相当于首长级薪级D8(每月302,550或311,550港元及额外津贴) |
Close
除非有特别原因令政府特别批准,否则警务处处长的退休年龄和一般警察一样都是57岁。因此任期和其他香港政府主要官员不一样。
警务处处长无法履行工作、缺勤、休假期间,由管理、行动、国安三位副处长顺序署任警务处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