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英文: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缩写:SACP)是香港警察职级其中一个宪委级职级,相当于首长级公务员薪级D3,为高级警官的级别;[1]位于警务处助理处长之上,警务处副处长之下。由于属于香港警务处首长级人员,所以必须由行政长官委任及在《香港政府宪报》中公布。2020年7月前,香港警务处共有4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分别领导香港警察总部的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及监管处,并且及担任各处之处长岗位。香港警务处于2020年7月随国安公署在港设立,增设国家安全处,并委任一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担任处长,令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人数增至5人。此外,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及香港辅助警察队总监亦属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职级,由特首委任。
根据警务处网页的资料,现任高级助理处长名单包括行动处处长陈俊燊、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蔡展鹏、刑事及保安处处长叶云龙、监管处处长林晓彤、国家安全处处长江学礼、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曾爱莲及香港辅助警察队总监杨祖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