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
明清時代的地方行政區域,相當於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顺天府,中国明朝及清朝行政区划单位之一,相当于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及河北省、天津市部分地区。“顺天府”也指该地区地方政府衙门,相当于现今北京市政府。
元朝时称大都路,直属中书省。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隶属于山东行省。洪武二年(1369年),改属北平行中书省。次年,建立燕王府。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升为北京,改为“顺天府”。永乐十九年(1421年),京师正式从应天府迁至顺天府,史称永乐迁都。[1]
清乾隆时期,顺天府区划掌四路厅,含大兴县、宛平县和其他22个近京州县,设兼管府尹大臣,等级约为布政使。但顺天府只管理汉族、回族等民族事务,涉及旗人事务由九门提督衙门管理。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顺天府衙门旧址在今北京东城区鼓楼东大街内的东公街。
据《清史稿》等[2]: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40 - 《清史稿》卷五十四 志二十九/地理一/直隶/顺天府
- 书籍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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