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惩教设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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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以列表形式介绍香港境内已落成并现时由惩教署管理,以及已结束运作的惩教设施,包括监狱、惩教所、收押所、戒毒所、精神病治疗中心、更生中心、中途宿舍及公立医院羁留病房。截至2024年5月为止,香港共有29间运作中的惩教设施,提供11,482个收容额。此列表以地区划分,除“已结束运作”章节以结束年份顺序外,其余章节排名不分先后。
香港的惩教服务始于香港开埠初期的域多利监狱。[1]:5它在1841年以“中央监狱”之名在中区启用,其后犯人数目上升,监狱逐渐不敷应用,香港政府于是多次扩建之,亦购置旧船并改装成为海上监狱,甚至计划在昂船洲建立另一间监狱,惟始终未能实现,而上述囚船也后来停止运作。[2]直到1932年荔枝角监狱和1937年赤柱监狱的落成,才能舒缓长久以来域多利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而这两间监狱跟前者一同成为二战前香港三大监狱。[3]:13而在香港重光后,港府除了重启因战争而遭破坏或改装的监狱外,亦陆续在香港各地开设不同的惩教设施,以应付日后需求,例如1953年的首间教导所“赤柱教导所”(马坑监狱的前身)、1968年的首间中途宿舍“新生之家”(今被并入紫荆楼)、1969年的首间戒毒所“大榄戒毒所”(今改为大榄惩教所)、1972年的首间劳役中心“沙咀劳役中心”(即沙咀惩教所)、2002年首间更生中心励志更生中心等。[4][5]另外,因应香港越南船民问题,惩教署曾经在一些地方开设羁留中心,亦一度成立难民组及增聘相关临时职员。[1]:44时至今日,赤柱监狱仍然运作,荔枝角监狱被改为荔枝角收押所,而域多利监狱已于2018年被活化成为大馆的一部分。[6]
根据惩教署资料,在2022年12月31日,全港共有7,751名在囚人士。[7]他们在被判监禁时,署方会先根据犯人自身的性别、年龄和保安类别,来决定将来会入住的惩教院所。现时全港共有14间低度设防、4间中度设防、6间高度设防院所;另有3间中途宿舍及两间在公立医院开设的羁留病房,分别收容获释后需要过渡住宿的释囚,及需要特别治疗或做手术的犯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