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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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是个实施联邦议会民主制和选举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最高元首是国家的象征及名义上的军事最高统帅,由九个马来州属的苏丹在统治者会议中选出。
参见:马来西亚政党列表
由于曾经被英国殖民统治,所以政府系统沿用了西敏制制度,也就是内阁制[1]。总理所领导的内阁是联邦政府的实际领导者(政府首脑),宪法规定总理必须是来自下议院的议员,且最高元首在委任一名总理时必须确定其得到下议院多数议员的支持;内阁部长则必须是上议员或下议员、且由总理向最高元首提名委任。值得注意的是,大马总理的基础权力主要来自政党的支持,党强则政权强,反之亦然,而执政权力主要依靠国会议员的支持,而议员的数目主要来自政党[2]。
国会分别由上议院及下议院所组成,70位上议员任期为三年,最多可以担任2届。26位上议员是由十三州的州议会选出(每州各有两位);四位上议员由最高元首在联邦直辖区中委任(分别是吉隆坡两位、布城和纳闽各一位);其余的四十位上议员则由总理向最高元首提交委任。222位下议员是在全国大选中被选出,任期最长五年,大选可提前举行。
州政府由州议会选出的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所领导,州议会的作用是辅助各州统治者(或州元首),并且拥有征收门牌税、娱乐税、酒店税、土地矿山和森林税的行政权。
种族政治一直是马来西亚政坛上存在的问题,玩弄种族情绪也是“某些”政客常用的手段,尤其是挑拨马来人与华人之间的种族情绪。一些伊斯兰宗教司会向信徒传播政治理念,以便达到政治上的目的,马来西亚的甘榜(英语:Kampung)经常有这些政治性的宗教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