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Cho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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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是同种分子,所以才有手性的么。只能靠镜像对称的是手性不同。不过旋光性我不太清楚—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17日 (四) 05:05 (UTC)[回复]
送您一个用户页星章!
E=MC²星章 | ||
加油!感谢您贡献的化学条目,对了,好像手性是靠基团比较出来的 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17日 (四) 04:40 (UTC)[回复] |
RE:手性
谢谢您,这下我清楚了一点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奥硝唑
据存废讨论结果,左奥硝唑经已移至奥硝唑,惜尚欠首段,还请协助补置,先此谢过。—J.Wong 2009年12月18日 (五) 16:22 (UTC)[回复]
挤出机
已查,为侵权,但是那个链结的确是个广告链结—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2日 (二) 05:53 (UTC)[回复]
明白了,最近巡查得我有一点神经过敏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2日 (二) 05:59 (UTC)[回复]
综合症 PK 综合征
谢谢提示,后者应该说是正确的写法。我把那个条目改名好了。但是坦率地说,维基百科中很多条目都是综合症,现在有点积重难返了,不知阁下是否有意全部统一?在下不是医学出身,出此外行错误请宽恕。—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23日 (三) 02:59 (UTC)[回复]
- 谢谢,辛苦了,没想到Project:AWB这么强大。我已经看到我创建的一些医学条目得到了修改,在下长期计划是整理ICD-10到详细的疾病列表,如果彼时发现问题,再行向您请教。谢谢!—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23日 (三) 04:13 (UTC)[回复]
综合症 VS 综合征
是否有权威的地方指出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说法?以目前我的了解,台湾地区都用“征”,香港地区都用“症”,大陆地区似乎没有明确的定义,而且搜索出来的内容用“症”的居多。—— Sumtec(赞美 骂街 讨论 察看贡献) 2009年12月23日 (三) 06:55 (UTC)[回复]
个人认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搜索结果并不专业,显示的学科是心理学,而不是医学或者病理学等。虽然心理学算是医学的一种,但干燥综合症不算是心理学疾病吧?两岸名词对照查询系统就更不应该算是权威了,因为那对岸的东西来说我们的说法哪一个正确似乎说不过去。比如说美国政府如果出一个汉语词典,你会认为那是权威吗?以现在的情况看,症征不分确实是常态,至少对于老百姓来说“症”可能更好理解,而“征”是一个什么东西还要想半天——这干燥综合“征”算是病吗?还是说他只是一种普通现象或者亚健康现象?一般来说Syndrome都是一种疾病。当然,我看到有人说新华字典如何如何,不过没有亲眼看见之前,很难认同。至少我不认识综合征,确认识综合症。你看看各种拼音输入法敲“zonghezheng”出来的到底是哪一个?汉语还有一条规定叫做约定俗成,大概就指的这种情况,类似通假字。—— Sumtec(赞美 骂街 讨论 察看贡献) 2009年12月23日 (三) 09:29 (UTC)[回复]
- 补充说明,我个人觉得之所以网络上可以搜索到很多“综合症”,是因为我们通常会说“炎症”、“癌症”、“焦虑症”、“抑郁症”、“狂躁症”、“失眠症”、“精神分裂症”、“强迫症”、“自闭症”、“恐高症”、“厌食症”等等,却不会说“炎征”、“癌征”、“焦虑征”、“抑郁征”、“狂躁征”、“失眠征”、“精神分裂征”、“强迫征”、“自闭征”、“恐高征”、“厌食征”。所以我们会很容易感受到“症”就是一种病,或者至少不正常现象。但是“征”是什么?体征、特征、征兆、长征、病征都可能,而且病征还有病症这种不好区分的东西存在。有的时候,即便有权威解释,也不代表那就是符合社会潮流的。比如Internet就被该死的什么委员会指定翻译为“因特网”(包括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及两岸名词对照查询系统都可以搜到),当时社会上已经存在着约定俗成的“互联网”的称呼,你到Google上搜一下看看“互联网”有多少个结果,“因特网”有多少个结果?结果大概是500:1。个人觉得还是要仔细研究为妥。—— Sumtec(赞美 骂街 讨论 察看贡献) 2009年12月23日 (三) 09:43 (UTC)[回复]
- 再补充一些,唐氏综合症当中就描述:……它最早叫“蒙古症”或者“蒙古痴呆症”……
- 那既然会被称为“症”为什么最后又变成“征”了呢?还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从来不会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因为实际上在英语中syndrome的定义如下:
- A syndrome is a medical condition that is characterized by a particular group of signs and symptoms.
- You can refer to an undesirable condition that is characterized by a particular type of activity or behaviour as a syndrome.
- 这对应的是后者。而中文中的“症”、“征”之分原自于“病症”还是“病征”,症是患者自身感知的或者显然能看到的,征是疾病特征,是需要专业医生经过诊断之后确认的、患者不一定感知的、甚至不一定能看得见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显然不是一种疾病,也就不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判断,它只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而已。而且,第一条定义也说得很清楚了,是by a particular group of signs and symptoms。这里sign指病症,symptoms指病征。英语都没有强加区分[医用英语是有严格区分的:sign是客观的,旁人或仪器可以观察到;symptom是主观的,只有病人主诉,例如头疼],中文却非得要区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Sumtec(赞美 骂街 讨论 察看贡献) 2009年12月23日 (三) 09:56 (UTC)[回复]
- 如果无法说服对方,我认为不应该冒然行事。你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能找到,我认同。但是我仍然无法认同“综合征”这个说法,就如同我无法认同“因特网”这个说法。如果真是都按照权威来,互联网应该直接改名为因特网,而不是现在这样的做重定向。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不要强行修改为妙,至少“综合症”现在在互联网搜索结果至少和“综合征”平分秋色。而且,香港地区都是叫做“综合症”而没有综合征这一说法,随便修改恐怕容易引起反弹。—— Sumtec(赞美 骂街 讨论 察看贡献) 2009年12月23日 (三) 10:19 (UTC)[回复]
- 如果只是改简体的,那么问题还不太大。不过就症还是征,如果要考字的话,症应该更合理。首先中国古代对于疾病方面,用的是既不是症、也不是征,而是证。后来才发展出症用来专门指疾病相关的证。而“征”,含义很多,其中只有一条“征兆”是靠谱的,但也不是特指疾病方面的。而且“征兆”其实并没有“证实”、“辩证”之意,只是指一种迹象,用来指病人自己感觉的,或者可以观察的现象还差不多。既然有“症”可以特指疾病方面的“证”,却又弄出一个泛指的征来迷惑人,可见这帮砖家估计有“脑门被夹综合征”。好好的有病字旁示意不用,非要弄个双人旁的。—— Sumtec(赞美 骂街 讨论 察看贡献) 2009年12月23日 (三) 10:48 (UTC)[回复]
间隔号
新间隔号几乎看不到啊。我用搜狗浏览器。--刻意 2010年1月1日 (五) 16:41 (UTC)[回复]
·的问题
你有机器人的话把我创建编辑过的条目的•更正,见我的求助[1],不方便就不用了,谢谢你--义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8:39 (UTC) 谢谢-义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1:19 (UTC)[回复]
请控制操作时间
您在04:42的编辑数已经达到13次。请注意WP:机器人#节约资源。--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日 (六) 04:46 (UTC)[回复]
- 需要注意的是本地方针并没有规定。这样的编辑仍然属于“擦边球”。注意即可。--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日 (六) 05:20 (UTC)[回复]
有空清下这个:
- Special:Search/新中国、Special:Search/新中國、Special:Search/旧中国、Special:Search/舊中國。换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较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2日 (六) 10:47 (UTC)[回复]
请求
阁下你好!由于,阁下创建页面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希望阁下前往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豁免权以减轻巡查员的负担。—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4日 (一) 08:40 (UTC)[回复]
关于AWB
在修正地域的新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候,是否可以修订为内部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2:15 (UTC)[回复]
- 是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2:25 (UTC)[回复]
- 假如是外国儿童又懂点汉语的来查呢?他就不一定会知道的。--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3:48 (UTC)[回复]
- 再说吧。--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10年1月6日 (三) 03:13 (UTC)[回复]
你应该向User:黑暗魔君和User:Snorri学习
你看看User:黑暗魔君和User:Snorri,我回退他们的编辑,他们的态度是多么友善:User talk:Symplectopedia/101-120#116. 关于伊斯兰教、User talk:Symplectopedia/181-200#185. 连续函数条目。
而你呢?别人一回退你的编辑你就发火:User talk:Symplectopedia/41-60#马氏规则、User talk:Symplectopedia#229. “侵权”。--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18:19 (UTC)[回复]
Re:侵权
硫酸氧钛#用途一节与[2]中用途一节完全相同;二氯氧化锆和偏钛酸也是如此。磷酸二氢铝条目也是基本抄袭自[[3],只是把句子的顺序调换了。[4]中有“无色无味极粘稠的液体或白色粉状固体”一句,磷酸二氢铝条目也有;[5]中有“有耐高温、抗剥落、抗震、耐高温气体冲刷,绝缘性能良好及红外线吸收能力强等特点”一句,磷酸二氢铝条目也有。
你一再强调这些只是单纯数据,根本无法改写。什么叫做单纯数据?“颜色:白色”、“味道:无味”是单纯数据;但“无色无味极粘稠的液体或白色粉状固体”就不是了。请你仔细阅读User:XiaoZhou/小周的维基攻略#我复制过来的都是实际数据。实际数据也会被认为是侵权吗?和User:XiaoZhou/小周的维基攻略#我应该怎么写出不侵权的内容?,比较一下原来的内容与改写后的内容的区别。--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4:05 (UTC)[回复]
- 你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无色无味极粘稠的液体或白色粉状固体”明明就跟原文一模一样,只是把“和”字改成了“或”字,还说是从原文改写的?你还问我“这有什么创新表达形式”,改写成“没有颜色、没有味道、粘度极大的液体,或粉末状的白色固体”不就不侵权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4:16 (UTC)[回复]
- 我不知道你用的是那本参考书籍,但是抄袭书籍和抄袭网页都是侵犯版权的。那个网页也很有可能是抄袭了你所用的书籍。
- “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是俄罗斯”为什么不侵权?那是因为他完全用自己的话来撰写内容,稍微有一两句话相似只是巧合,大部分的句子还是完全不相同的。但是磷酸二氢铝条目与[[6]如此的相似,难道是巧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4:37 (UTC)[回复]
-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09年#氟硅酸镁、磷酸二氢铝、硫酸铝铵、硅酸钾、硫酸氧钛、偏钛酸、二氯氧化锆只处理了氟硅酸镁和硫酸铝铵条目;磷酸二氢铝、硅酸钾、硫酸氧钛、偏钛酸、二氯氧化锆条目则是“请求无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2:54 (UTC)[回复]
- 不管最后讨论结果如何,只要是侵权的内容就不应该保留。见Wikipedia:不执行投票结果#程序:“如果投票结果会引起侵权、人身攻击等违反方针事宜,则管理员有权立即忽视结果。”--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3:04 (UTC)[回复]
- 你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无色无味极粘稠的液体或白色粉状固体”明明就跟原文一模一样,只是把“和”字改成了“或”字,还说是从原文改写的?你还问我“这有什么创新表达形式”,改写成“没有颜色、没有味道、粘度极大的液体,或粉末状的白色固体”不就不侵权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4: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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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WP:回退不过三原则的制定,是阻止编辑战的产生。即使阁下认为对方有破坏的嫌疑,也不应进行多次重复的回退。最好的方法是上诸WP:当前的破坏处理,以求最终共识和裁决。谢谢!★落ㄖの餘暉ぺ¤Talk 2 Me!★ 2010年1月11日 (一) 02: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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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侵权
我看你才是骚扰。你已经不止一次无理回退我的编辑了。我把化学反应列表中不知名的反应删除,你回退了;我把以英文命名的化学反应条目移到中文,你回退了;我删除Portal:化学/开放任务/条目请求中根本不属于化学的条目,你回退了;我在磷酸二氢铝等条目挂上侵权模板,你又回退了。这难道不是Wikipedia:骚扰中所说的“在维基上纠缠着贡献者,编辑和对象相同的条目,意图造成另一名贡献者烦恼或忧愁”吗?
最后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既然你认为你创建的这些条目不侵权,那么看看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中列出的其他条目,你认为侵权吗?特别是塔沃加岛这个条目,这个条目也是很短,与[7]相比只改了几个字,你认为侵犯版权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6:42 (UTC)[回复]
- 我问你的这个问题你还是没有回答。--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6:58 (UTC)[回复]
re:
那我跟他说一下,下回把链结删干净⋯⋯剩一对中括号的文字看起来很诡异—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3日 (三) 03:31 (UTC)[回复]
请不要再回退我的编辑了,我受够你了
为什么User:LUFC在你创建的条目挂上Translating模板你就不回退?为什么我在你创建的条目挂上Translating模板你就回退了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14:37 (UTC)[回复]
- LUFC在悉尼区份列表条目挂上了Translating模板。请问你要回退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13:16 (UTC)[回复]
我非常不同意你所说的侵犯版权的问题,(卷帘门)条目,那些文字全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没有参考任何东西。就算你可以用google搜索到那些文字,但我保证那也是我本人发表的!!!泡茶飞飞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09:11 (UTC)[回复]
你太偏执了
你实在对某些内偏执,因而与人爆发冲突,在此提醒一下你,因为我不想看到有事发生。希望下次可以冷静一点。--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03:08 (UTC)[回复]
对啊,最近维基上大家火气好像都有点大。还是冷静一下吧。—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21日 (四) 23:59 (UTC)[回复]
合并条目
长春围困战和长春围城正在进行是否合并讨论,欢迎你投票,谢谢。 [8]--义 [ ☎ ] 2010年1月24日 (日) 14:57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投票
由于Wikipedia:优良条目重审/长春围困战看的人少,还差几票,无论Choij意见是什么,邀请阁下前去投票,谢谢。--义 [ ☎ ] 2010年1月27日 (三) 06:32 (UTC)[回复]
Wasserman氧化反应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Wasserman氧化反应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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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ev合成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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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rman吲哚合成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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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会我了
Choij,你误会我了。我绝对不是专门找你的茬,我也不是有意想跟你作对。我仅仅是预计到大家可能会反对这样的条目的创建,因此我在这里提出,希望大家一起讨论而已。最终的结果是保留还是删除,都没关系。悉尼区份列表条目也是这样,所以我才挂上Notchinese模板,至于删除不删除,那是管理员的事。我只是尽到一个编者的责任而已,我完全是对事不对人。你又何必如此愤怒,如此憎恨我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30日 (六) 12:21 (UTC)[回复]
awb
[9]你说的Wikipedia:AWB有中文界面的吗,谢谢?
邀请投票
新年好,关于试行[10],邀请投票,无论你的意见是什么。--义 [ ☎ ] 2010年2月15日 (一) 22:09 (UTC)[回复]
Portal:化学/新进条目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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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投票结果了吧
你看到Wikipedia:投票/化学反应的命名的结果了吧。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试图说服别人“化学反应就应该用英文命名”,最终不还是没用吗?如果你当初就乖乖同意化学反应用中文命名,不就不会有这一连串的争执了吗?不就可以节省许多你和我的时间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22: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