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简称上海市政府参事室,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咨询机构(参事室),负责对上海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1]1978年后,史说李昌道白同朔郑祖康王新奎姜平莫负春等人先后出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2]

历史

1949年,毛泽东邓小平陈毅饶漱石发去电报,要求上海解放之后应设立参议室。[3]1950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暂行组织条例》提到要设置参事室。[4]

1951年2月16日,上海市政府参事室成立。1951年3月,上海市市长陈毅任命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首批4位(一说18位)参事[3][1]1966年10月,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上海市政府参事室停止工作。[4]

1978年10月16日,上海市政府参事室恢复,并且与上海市文史馆合署办公,而且为两块牌子、一个机构。1984年1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参事室恢复独立编制。[2]

2000年,上海市政府参事室成为上海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2009年,上海市政府参事室成为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4]

办公地点

1951-1955,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5]

1955-1960,汇丰银行大楼[5]

1960-1966,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大楼[5]

1966-1978,宝庆路22号;[5]

1978-1980,上海丽都花园[5]

1980-1993,思南路41号华拉斯住宅;[5]

1993-2015,新汇丰大楼[5]

2015年-,巨鹿路845弄1号[5]

参考资料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