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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汪精卫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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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9年8月28日至30日在上海极司菲尔路76号秘密召开,由汪精卫等从国民党中分化出来的投日和亲日派组成。
会议

各地投日派24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推汪精卫为临时主席,周佛海为主席团主席,褚民谊、梅思平、丁默邨、陶希圣、高宗武、陈璧君等为副主席,梅思平为秘书长,罗君强、陈春圃为副秘书长。汪精卫担任大会临时主席,作了有关时局的政治报告[1]。
会议首先通过了《整理党务案》,规定“整理党务”的八项办法,指自1939年1月1日以后,重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中央监察委员会均已丧失行使职权之自由,所有一切决议及命令全部失效;又改组国民党中央党务机构和各级地方党部和特别党部,修正国民党党章,废除总裁制,实行主席制,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一人,代行党章第四章所规定总理之职权。大会通过两件临时动议,决定重庆国民政府的所有一切决议及命令完全无效,又推选汪精卫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大会根据“和平反共建国”宗旨,通过了《修订中国国民党政纲案》、《决定以反共的基本国策案》、《根本调整中、日关系并尽速恢复邦交案》、《关于授权中央政治委员会案》、《关于尽速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案》等提案,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会议还提出废除一党专政,授权汪精卫与党外人士组织中央政治委员会(主要针对南京维新政府和北平临时政府两个亲日派政权),准备“还都南京”,并以“反共”为基本国策,“根本调整中日关系,迅速恢复国交”“迅速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2][3]。
除第五届中央执监委员、候补委员,均由本届大会推选继任原职外,并由本届大会增选中央执行委员38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0人、中央监察委员26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6人,等等。会议推选汪精卫为国民党中央主席,并由汪精卫提名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监察委员及其常务委员[1][4]。
在其通过的 《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申明中国承认日本的“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的三原则,并指日本“已放弃侵略主义,欲与中国谋合于正义之和平,吾人不可不以全力谋其原则之实现。主张自今而后”,当易“抗战建国”之口号为“和平建国”,以反共为“和平建国”之必要工作[5][6][7]。这次大会,全面制定了汪记中国国民党的方针,为此后在南京建立新的亲日派国民政府中央政权作了准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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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
汪记中国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于1939年9月5日在上海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其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监察委员共59人。汪精卫任大会主席,并作国际局势及党务政治情况报告。大会决定成立中央党部,汪精卫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主席;选举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林柏生、丁默邨、陶希圣、高宗武、焦莹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陈璧君、顾忠琛、褚民谊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褚民谊为秘书长,陈春圃、罗君强为副秘书长;梅思平为组织部长,戴英夫、周化人为副部长;陶希圣为宣传部部长,林柏生、朱朴为副部长;丁默邨为社会部部长,汪曼云、顾继武为副部长;周佛海为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特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丁默邨、李士群为特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特务委员会设特工总指挥部和肃清委员会,丁默邨为特工总部主任,李士群、 唐惠民为副主任;肃清委员会由周佛海兼主任,丁默邨、李士群兼副主任。大会还由褚民谊致电重庆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进行劝降,声称近卫三原则不妨害中国的独立自主,“和抗战的目的一致”,“应毅然决然打开僵局,从速结束战争”,并呼吁重庆的国民党本此观念推派代表到上海“共商国是”,遭到渝方拒绝。这次会议为南京国民政府之后的成立进一步奠定基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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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1939年9月爆发。汪记中国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在1940年3月12日-15日在上海召开。首日举行开幕式及预备会议,第二日由主席汇报半年来的外交政治,之后由组织、宣传、社会各部分别报告半年以来的党务工作,并审查提案,第三日继续讨论外交、政治、党政等提案,最后举行闭幕式[9]。
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
汪记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在1940年12月15日-17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汪精卫致开幕词《新时代的使命》,宣称三中全会最重大的使命是“继续努力实现和平”,实施宪政。以三民主义而言,本着民族主义与大亚洲主义“来与东亚的友邦合作”,本着民权主义来“实施宪政”,本着民生主义来“解决民生问题,复兴国家经济”。会议决定成立党务、政治、军事、教育四个委员会,并指定徐苏中、陈群、鲍文樾、樊仲云为各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君强、陈耀祖、刘郁芬、陈如闵分别为副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增加缪斌、何佩瑶、石星川、陈浮木、袁殊、夏奇峰、孔宪铿为中央执行委员,张克昌、李凯臣为候补执行委员;李讴一为监察委员,廖家楠为候补监察委员[1][10]。
三中全会最后发表宣言,称对中日基本关系条约,当以“诚心毅力,期其实践”,并在今后对外与日本、满洲国“结成轴心”,与德国、意大利增进“亲善关系”,对内以“确立治安与改善经济生活”为最重要的政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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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
汪记中国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在1941年11月9日至11日在南京举行,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主席汪精卫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声称要扫除“和平统一”的障碍。汪指对于和平统一的工作,虽然尽了种种努力,而和平统一至今还未能全能完成,虽然与日本签订了基本关系条约,但全面和平并未实现,因此要“扩大和平的基础,扩大统一的基础”,要在最短期间“做到全面和平,做到全面统一”[1][12]。
会议重点讨论了开展“新国民运动”的问题。四中全会会议宣言中提出开展“新国民运动”的口号,宣称运动就是使人人认定“和平反共建国”为中国唯一出路,要集合人力物力,以促进全面和平的实现[13]。
中国国民党六届五中全会
1943年1月9日,南京国民政府向英国、美国正式宣战。汪记中国国民党六届五中全会在1943年1月14日至15日在南京举行。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主席汪精卫主持会议,并在会上发表讲话,声称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对英美处于战争状态是自主的决定,而日本交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并非一种交换条件。汪又要求与会人员以“新国民运动”的精神,负起“大东亚战争”的重任[1][14]。
五中全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南京政权的参战问题,并对战时的文化、经济、宣传、青训等详尽的讨论,作出重要决议。规定国民党中央各部今后的工作重心是“动员全部工作同志努力协助大东亚战争”,增加生产,保障治安。五中全会发表的宣言称“参加大东亚战争,实为当然之步骤,亦即最后之决心,吾党同志,应牺牲一切,以贡献于大东亚战争”[15]。
会后,周佛海发表《关于中国参战问题的释疑》的广播讲话,声称参战是自动的参战,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以全力完成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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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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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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