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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总统官邸
中華民國總統的正式居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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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总统官邸是中华民国总统的正式居所,由中华民国政府提供予总统及第一家庭于其任职期间入住。现址自李登辉就任总统后开始使用[1],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二段及爱国西路交会处,与博爱特区相邻。
沿革
1948年行宪后,蒋中正与李宗仁依《中华民国宪法》分别就任中华民国总统与中华民国副总统,此时中华民国政府尚未提供正副元首官邸,两人均各自居住于原有在南京市的寓所。随着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总统蒋中正最初以阳明山的“草山招待所”暂为住所,1950年士林官邸完工正式后搬迁入住。随着阳明山管理局被划入台北市,后来历任总统的官邸也皆位在台北,惟位置并不固定;直到李登辉就任总统后,才以其担任副总统期间位于重庆南路上、距离总统府相当靠近之官邸作为总统的正式居所,并延续至今。
总统官邸作为总统的居所,早期并未将其法制化,仅单纯将总统个人的寓所称为官邸,并随着人事更迭而改变;直到1990年代台湾民主化以后,官邸作为法定居所的制度才正式确立。现今总统官邸除了作为总统的住所外,也经常成为总统接见外宾和议事之处,俨然已不单单仅具备休憩性质。

注:受第二次国共内战影响,总统蒋中正于1949年1月21日宣布“下野”,由时任副总统李宗仁代理总统。1949年4月23日南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占领,期间蒋中正与李宗仁旅行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各地指挥作战,并无固定之总统官邸。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蒋中正于1950年3月1日在台北宣布“复行视事”,继续行使总统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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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官邸
中华民国副总统的官邸情形早期与总统类似,政府皆未提供正式居所予副总统及其家属,故早期“副总统官邸”即是指副总统个人寓所。在未法制化前,副总统官邸多位于首都台北市,如陈诚已拆除之官邸位于大安区信义路二段20巷1号之1、严家淦官邸位于中正区重庆南路、谢东闵及李元簇之官邸皆位于中山区大直、李登辉任副总统早期之官邸位于大安区大安路二段等。
2002年,陈水扁政府始着手修缮陈诚家族位于仁爱路的旧宅(由陈履安兄弟捐赠给政府,作制度化官邸之用[3]),将其改建为副总统官邸、并将官邸法制化,由时任副总统吕秀莲率先入住。后续马英九政府时期的两任副总统萧万长和吴敦义并未迁入,而是居住于自宅,仅将官邸做为会客场所使用;直到陈建仁就任后,官邸才又恢复为副总统的实际居所[4][5]。
安全维护
目前总统与副总统官邸的维安工作由国家安全局特种勤务指挥中心统合指挥侍卫编组、便衣编组、武装编组、警察编组,并区分侍卫区、内卫区、中卫区、外卫区,共同维护警卫对象、家属及其住所之安全与安宁[6],随后衍生为总统就任时自行选定维安任务代号。而总统副总统官邸也随维安代号的改变,而有不同的别称。警卫室代号取意不同,则往往展现当时国情、政权轮替,总统治国风格与理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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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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