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互不侵犯条约
1937年的一个条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指中华民国与苏联于1937年8月20日在南京签订的条约,规定:“倘缔约国之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时间内,对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援助……”,通过该条约苏联政府向中国提供物资援助,1937年11月派遣空军志愿队来华作战。

缘起
1937年3月,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返任,立即会见孔祥熙、陈立夫,转达苏联政府请中国发起太平洋地区公约和苏联准备向中国提供军用物资之建议[1]:692。4月3日,蒋中正带病在上海会见鲍格莫洛夫,表示感谢苏联政府在西安事变问题上支持他和给予武器援助之建议[1]:692。
“七七事变”后、“八一三淞沪会战”前的7月19日,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便从上海致电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称,中国政府想从苏联获得飞机、坦克、20毫米和37毫米反坦克炮和75毫米高射炮。7月31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致电鲍称,“……在供货帐目下可给200架飞机带装备和200辆坦克。拟向南京派一个小的团组,去了解中国的军事需求。准备招收中国飞行员和坦克手接受培训。” 1937年8月2日,蒋会晤鲍格莫洛夫[1]:694。鲍格莫洛夫向蒋通报莫斯科关于军事贷款之答复,解释苏联不能与中国签署互助条约之理由[1]:694。8月2日,鲍格莫洛夫致电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称,蒋中正对于派飞行员和坦克手到苏联接受培训的建议未作出反应,鲍建议电告中方苏联产飞机和坦克型号与质量的情报。
8月上旬,中苏交换条约草案,并继续谈判[1]:695。8月21日,两国代表签订条约[1]:695。
8月22日蒋中正召见将赴苏联的中国军事代表团团长、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谈话,杨杰日记如此记述,“派予赴莫斯科为军事代表,其任务为促进苏联参战,所谓促成互助协定是也,其最低希望俾苏方源源接济我军用品,如飞机、高射炮、坦克车、汽油等,并着率领技术人员早日乘飞机赴苏。”
8月27日鲍格莫洛夫致电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称,与陈立夫就军事供货问题达成协议,在供货细目内答应给予200架飞机和200辆坦克,飞机、坦克和其他武器的明细表将同杨杰在莫斯科商定。8月29日,南京和莫斯科正式宣布[2]:76。条约签订后,中国抗日战争得到苏联有力支持[1]:695。
1937年9月,杨杰以实业考察团的名义访问苏联,并在莫斯科与苏联炮兵委员拔也夫、空军委员拉宁谈判,达成了购八十二辆T-26坦克战车,外加指挥车、弹药车及修理车五辆(二轻三重)等、战车附件为总值百分之十。每战车附炮弹一千五百发,共计炮弹十二万三千发。机关枪子弹每架四万五千发,共计三百六十九万发。
条约内容
条约内容如下: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为欲对于一般和平之维持有所贡献,并将两国现有之友好关系巩固于坚定而永久的基础之上,又欲将一九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巴黎签订之非战公约中双方担任之责任重行切实证明起见,因是决定签订本条约。双方各派全权代表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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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苏联船只开始由黑海敖德萨港运装军用设备及补给品送到广州。数以百计苏联飞行员、教官和飞机,飞越戈壁沙漠,进驻甘肃省中国基地。苏联面对威胁大有升高之势时,斯大林援助蒋中正规模之大,见证中国抗战成功对苏联极具战略意义。此后两年,苏联提供绐蒋大约1,000架飞机、2,000名飞行员,以及500名军事顾问[4]:89。由1937至1945年,中国得到苏援总值约2亿5千万美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在抗战头四年提供,当时没有其他国家认为中国版图完整是一件大事[4]:90[5]:89[6]:13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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