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佐治(1904年10月9日—1962年8月10日),字秉伦。广东省高要县银江乡坑塘村人。民国37年(1948年)在商业团体南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出席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时 事实速览 何佐治, 个人资料 ...何佐治个人资料字字秉伦出生1904年10月9日(甲辰年九月一日)逝世1962年8月10日籍贯广东省高要县配偶张飞霞父母父何启熙[1];母邓氏亲属祖父何文辉、祖母伍氏著作《最新海商法释义》、《中国冤狱赔偿法论》关闭 生平[2] 上海复旦大学文学士 上海东吴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广州市商会常务理事,广州《民族日报》经理,香港《时事晚会》经理,全国商会协会常务理事,港、澳、沪新亚酒店总经理 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委员 民国51年8月10日病故[3] 参考文献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