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个案建商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个案建商,又称一案建商,为台湾房地产业的名词,系指仅兴建一个或少量建筑案场、案成之后立刻结束公司的建筑商。在台湾住宅建筑产业兴起之后,于1970年代起普遍存在,台湾知名建设集团如宏国集团宏泰集团联邦集团均曾先后成立大量个案公司,推案完成后立即结业。

更多信息 名称, 存续期间 ...

个案建商大多为中小企业,也有知名建商成立多家公司,用以起造建筑案,竣工后以集团名称销售,将起造公司结束。如宏国集团陆续成立宏安、文化、宏全、宏程、宏杰建设公司。921地震中倒塌的东星大楼即是宏国集团的个案建商所兴建。

在1990年代的台湾不动产业,有六成以上的建筑公司可归类为“一案建商”[3]:32,另有一说高达六成五[4]:29,销售量占市场比例约三成。[4]:1

一案建商又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真正新进入不动产市场的建设公司,在开发一案之后退出市场;另一类则是开发一案后即更换公司名称,企图逃避买卖纠纷、相关税负及售后服务。[4]:1

庞大的“一案建商”现象,增加了地方政府管理建筑方面的困难。[4]:1

2016年发生维冠金龙大楼倒塌事故,建筑商负责人林明辉也被指称是“个案建商”,借此规避责任。[5]

Remove ads

参考文献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