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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湖庄役场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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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湖庄役场会议室(内湖公民会馆)位于中华民国台北市内湖区,1930年竣工,1999年6月29日经指定为直辖市定古迹,是台湾日治时期少数留存至今的庄役场建筑物。[1]
历史
清末,内湖庄属淡水厅。1895年,台湾进入日治时期。1898年,内湖庄属台北县士林辨务署管辖,1899年10月,编制台北县水返脚(今汐止区)辨务署。1901年,地方官制改正,并实施警察统治权,废止原辨务署而另设“支厅”,指派警部厅长管理,直辖于台北厅。1920年7月废“厅区”制,更改地方制度为“州、郡、市、街、庄”制,并为法人,此时隶属台北州七星郡。10月,将内湖、南港两区并为“内湖庄”。
“役场”即今“公所”之意。1916年2月23日,台湾总督府台北厅厅长加福丰次主持内湖庄地方役场落成(位于今内湖派出所),此为“第一代”庄役场办公厅舍。1930年,内湖庄役场会议室竣工。
1937年12月6日,“第二代”厅舍启用(位于今湖滨里办公处,已拆毁),与庄役场会议室相邻。此时,内湖庄境内交通是以第二代内湖庄役场为中心,向外扩张为放射状路网,依此规划可见此区在当时即为行政枢纽地带。[2]
内湖庄役场会议室于1930年竣工。1945年,国民政府迁台,台北县政府将会议室易名为“内湖乡中山堂”,成为地方庆祝与活动之场所。1968年,内湖改隶台北市,中山堂再更名为“内湖区公所礼堂”。1983年,内湖区公所迁移,原礼堂则改称“内湖区民活动中心”至今。
建筑特色
建筑本体为加强砖造,外贴马赛克与陶土面砖,并以洗石子装饰。平面配置为长方形,原设三向入口。正立面山墙由下往上水平递减,有仿牛眼窗三孔,窗边布满直条状装饰,搭配勋章图案,另雨庇、柱脚造型亦细致优美。由此特色可知为1930年代盛行之“艺术装饰式样”(Art Deco)建筑。室内面积67坪,约可容纳200人,建筑内部采用大跨距屋架,提供宽敞空间。[3]
现况
内湖庄役场会议室已指定为直辖市定古迹[4],现已活化利用为内湖公民会馆与户外开放空间。然基地两侧新建之住宅大厦遮蔽,致使古迹不易察觉。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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