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蓬瀛(?年—?年),字鹤汀。顺天府大兴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律师公会递补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事实速览 刘蓬瀛, 个人资料 ...刘蓬瀛个人资料字字鹤汀出生?年?月?日逝世?年?月?日父母母马氏[1]关闭 生平 民国10年12月,在北京发起成立辛酉学社,任社长。[2] 民国12年8月,任京兆司法协进会干事。[3] 考取司法官、任法院推事。 民国18年1月21日,河北省政府秘书处科长。[4] 民国18年9月19日,署理卢龙县县长。[5][6] 民国19年2月17日,呈恳辞河北省政府秘书处科长职。[7] 民国23年,任上蔡县县长。[8] 民国35年3月,天津律师公会常务理事。[9] 民国37年8月,天津市兵役协会委员。[10] 1949年,遵照军管会布告办法,向公安局登记。[11] 东北大学教授。[12] 参考文献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