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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尧
香港社運人士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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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尧(1949年—),外号长须,生于广东中山石歧,香港街头示威活跃份子、反共人士,曾11次入狱。
生平
古思尧早年曾在澳门船厂学师及参与当地左派阵营,其自称前半生是毛派信徒,且是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核心成员,并在一二·三事件中积极参与冲击葡警和葡澳政府。他称自己在当时冲入市政厅,把铜像、报告板等砸毁,并把文件和家俬由二楼抛到街上,后辗转逃到香港定居[1][2]。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开始成为香港示威积极分子,与外号长毛的梁国雄为伍。其间因参与社会运动而多次被检控,甚至入狱。
古思尧过去经常与梁国雄一起于游行时抬棺材示威而为香港人所认知,然而他却并非四五行动成员。[3]
2007年5月15日曾在《苹果日报》访问中称:“香港人太斯文,游行好像嘉年华,应该像韩农那样。”(指2005年香港反对世贸游行冲突组织到香港冲击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韩国农业协会之示威者)
古思尧亦与南方民主同盟的龙纬汶友善,常出席有关的活动。古思尧谓希望香港人要起来,反对中共,结束一党专政。
2012年8月15日,古思尧与其它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成员一同登上钓鱼岛。[4] 8月17日,团队抵港开简单记招时,在电视台直播期间爆出“喂喂喂,你企开啲啦,屌你老母。”(“喂喂喂,你站远一点啦,肏你妈。”)[5]的粤语粗口,全句完整地在免费电视中清晰播出,引起市民哗然。[6]
古思尧的妻儿在大陆,曾经于2012年8月19日到香港探望他。[7] 他有一子一女。
2020年香港七一游行前夕接受访问时自曝患大肠癌末期,仅剩两年寿命。对于抗争方式,古思尧称虽然不支持港独及暴力抗争,但他认为中共政府及港共政府的行为容不下市民和平抗争的空间,只有更激进的抗争方式才能取得成效,并勉励年轻人不要放弃,寄语入狱的年轻人不要感到后悔及难过,因为造成这样的局面的是中港政府。[8]
2020年9月24日,古思尧被指涉及2019年10月5日非法集结案被捕。古思尧原定下午二时半到医院覆诊,但一时许在家中被重案组人员拘捕,警方指他涉及2019年10月5日非法集结案,并到长沙湾警署落口供。
2022年2月4日清晨六时许,多名警方国安处警员抵达长沙湾青山道永盛工业大厦,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古思尧拘捕。他原定早上到中联办抗议北京冬季奥运会,批评中国中央政府漠视被捕的香港市民及政治人物,只顾筹办冬奥“粉饰太平”。此外,“女长毛”雷玉莲、中国工党副主席陈劲松、前民主党党员冯竞文及社运人士陈意明等四人亦被国安处警员带走协助调查。[9][10]
2023年12月8日,多名警方国安处警员抵达长沙湾青山道永盛工业大厦,再次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同样罪名将古思尧拘捕。他原计划在2023年12月10日区选开幕式当天到选举事务处长沙湾办公室请愿,在当天早上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并起诉他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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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事件
1998年,古思尧与曾健成(阿牛)、梁国雄、刘山青趁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访港期间,到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门外示威、烧棺材,结果被裁定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罚款3,000元。
2000年,古思尧因为两度在立法会会议期间示威被检控,判入狱14日。
2008年12月,古思尧在一次领汇示威中被指袭击立会保安。2009年6月,香港法院判罪成,罚款2,000港元或入狱七天。结果,古思尧选择入狱。[13]
2013年2月18日,古思尧先后在抗议中国内地民运人士李旺阳“被自杀”及在元旦游行中展示涂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及焚烧国旗,被裁定四项侮辱国旗及区旗罪成立,判囚九个月。他当日在法院外戴上写有“我非常荣幸第三次入狱”的彩带。[14]
2015年7月1日,古思尧在金紫荆广场焚烧区旗,并在2016年的提讯后于东区裁判法院门外祝酒以预祝自己第五次入狱。[15][16]
2018年3月27日,古思尧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涉于2017年7月15日悼念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烛光游行及10月1日国庆游行时倒置及涂污中国国旗,以及在2018年1月1日元旦游行中涂污香港区旗,被裁定两项侮辱国旗罪及一项侮辱区旗罪罪成,每项控罪各判监两个月,同期执行,合共两个月监禁。当裁判官问古会否自行求情时,古回答:“求情不必要的啦,法律归法律,政治归政治”,又称“任何后果都无所谓”,会“屡败屡战,坐监完再抗争”,而他称侮辱国旗属他的个人抗争行为以示不满中共,但不希望战友模仿。古思尧在庭外颈挂“打倒中国新帝制”和“无悔第六次坐监”字句,并祝贺自己再入狱及与支持者举杯畅饮,在进入囚室时高叫“民主万岁”、“人权万岁”和“反对中国共产党”口号。[17][18][19]
2018年10月,古思尧在反对褫夺刘小丽议员资格的集会中,在区旗上写上“香港政府真无耻”等字眼及撕毁而再度被控侮辱区旗罪,最终被判监六星期,为第七度入狱。[20][21]
2021年4月13日,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审理黄之锋及古思尧2019年10月5日在铜锣湾参与非法集结一案[22],古思尧因“非法集结”被判五个月监禁。[23][24][25]
2022年2月4日,他原计划北京冬奥开幕日抬棺材到中联办抗议,但未出发被国安处拘捕,被控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到同年7月12日,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他在棺材写上“打倒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等字句,代表推翻政府、煽动,而古思尧被捕前已准备好示威的运输安排和通知传媒,认为属“企图”行为。法官又称被告曾经有多次被捕记录,反映他仍然他仍以身试法,并利用冬奥开幕日时机采取行动,认为是将2019年发生“群体性违法行为”挑起情绪,令问题死灰复燃,最终裁定他罪成,判囚9个月。
他得悉判决后随即解雇律师并自行求情,表示愿意做民主人权运动的“斗士、勇士、烈士”和“屡败屡战,死不悔改”。裁判官多次提醒他不要将法庭政治化,并形容他坚持示威是其自己个人选择,并指他在犯案前已经有健康问题,不会因此而减刑。[26]
2024年2月16日,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古思尧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成,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判处他处监禁九个月。[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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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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