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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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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专员(荷兰语:Commissaris van de Koning)是荷兰各省份的省长,也是各省议会(荷兰语:Provinciale Staten,简称PS)的主席,而省行政部门的官员均由省议会选举产生,另外专员也是省行政部门(荷兰语:Gedeputeerde Staten,简称:GS)的长官,但是仅有省府在决策僵持时有最终的决策权,当君主为女性时则称作女王专员(Commissaris van de Konin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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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兰林堡省的专员称作省督(荷兰语:Gouverneur),在该省的马斯特里赫特把省议会(荷兰语:Provinciehuis)称作总督府(荷兰语:Gouvernement),会有这种特例是十九世纪比利时独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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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
在荷兰的地方政府有两个阶层的划分:分别是荷兰省份以及荷兰市镇(基础政权),这十二个省份就是介于中央政府和市镇政府的行政部门,这三级的政府部门的组成部门主要都是透过人民直选的议会,相反的各级首长却是非民主方式产生的主席,在国家层级有国王,在市镇层级则有市长,在省级就是国王专员了。
每个省份皆由省议会统治而其成员每四年选举一次,其主要职责在于政策的决议以及监督行政长官之作为,每位议员均有相等的投票权,而每位议员通常本身另有工作,会议的工作在闲暇时才执行,会议的工作也是影有津贴的,省行政部门的成员则是全职工作。
职掌
国王专员并非由各省居民选出,而是由荷兰首相提名提请国王任命,一届任期为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不过这是宪政惯例留下的传统而非硬性的法律规定,只有国王可以把专员解职,当职位有空缺时省议会提请内政及王国关系部依据该省状况提出候补人选,他们在公务上必须保持中立的超然地位。
国王专员在省扮演的角色是在行政首长以及中央政府的代表,其负责灾害管理以及定期视察省份境内的市镇。
国王专员很重要的权限是在任命各市镇的市长,有空缺的地区会征询市镇议会的建议提出备位人选,在向内政及王国关系部报备,当国王专员和全体行政部门官员,通常会依其倾向有不同任务编组,他们也负责监督公家物品的使用,以及接洽省的公家事业。
现任专员
参考资料
相关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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