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

用于管理藻类、真菌和植物的科学命名的国际法规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缩写:ICNafp[1]ICN)是一部国际性的规则与建议,用于管理藻类真菌植物科学命名,由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法分会负责修订,每隔六年随着国际植物学大会的召开而更新出版一次[2]。旧称《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缩写:ICBN),为准确体现出法规所涵盖的生物类群,在2011年7月于墨尔本举行的第18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上改为现用名[3]

法规历史

1905年第二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维也纳举行,并于次年发布了第一版植物命名法规,现称作“维也纳规章”(Vienna Rule)[4]

目前最新的法规是2017年出版的“深圳法规”(Shenzhen Code[5]),是第19届国际植物学会议于2017年在深圳举办后,基于2011年出版的“墨尔本法规”(Melbourne Code[6])所修订的版本。

更多信息 届[7][8], 年 ...
Remove ads

主要内容

命名法规主要的条文:

  • 原则(principles):共有六条最基本的原则,“系构成植物命名法之基础”[4]
  • 详细的法条区分为许多规则,而以条款(Article)及拟则(Recommand)陈述。例证(Ex.)则附加于规则及拟则内供为说明[4]。条款中的规则乃整理历来的命名法,作为将来之准绳;凡植物名称抵触规则者不能再使用。拟则供补充条款之用,“其目的在使将来之命名方法可逐步统一、清晰。凡植物命名无论在名称上或形式上与拟则抵触者,虽不予取消,但此后不得援以为例”。[4]
  • 规则与拟则适用于所有传统认知之现生或化石植物。例如:蓝绿菌(蓝绿藻)、真菌类,包括壶菌类卵菌类黏菌类等;及能施行光合作用原生生物
  • 国际栽培植物命名委员会为使用于农业上、林业上、园艺上若干特定群之名称,授权制定“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
  • 法规一直强调:名称变更之唯一正确理由,乃分类学者经充份研究后,有确凿之事实证据,或必须废弃违反本规则之学名[4]
Remove ads

最近变更

第十八届国际植物学会议(XVIII IBC)对《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作出的重要变更:[9]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接受在电子出版品上发表新名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印刷出版品上发表新名称已非必要;于网络上以PDF文档发表且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 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的出版物亦可视为有效发表。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命名时可用英文描述

自2012年1月1日起,发表新种时可用拉丁文英文描述。

三、一种化石分类群,一个正确名称;一种真菌,一个正确名称

放弃形态分类群(morphotaxa)的概念,若具不同名称的断片、生活史阶段或储藏阶段的化石可被证实属同一种时,仅可具有一正当名;该名称的决定应符合优先权之相关规定。真菌的部分则是舍弃有性世代、无性世代具不同学名的概念。

四、于 MycoBank 注册新名称是发表真菌新名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真菌学家于 MycoBank 数据库、Index Fungorum 数据库发表新种新名,为法规中规定的必要条件。

五、《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更名为《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

为有效反映该法规所涵盖的分类群,《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更名为《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

延伸阅读

Remove ads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