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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万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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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万亨(?—1645年),元礼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夏万亨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授直隶婺源县教谕,迁河南西华县知县。当地有盗寇作乱,他准备充足严,三年后调夏邑县知县。当地地小无法用兵,有抢掠城下的贼人,他就独自开门劝谕,不听命的,就说:“宁愿杀我,都不要杀我的百姓。”盗匪都互相觉得惊奇,称夏万亨为好官,不杀一人离开。永城人刘超反叛,丁启睿领军征讨,屯兵数万人而不缺少军用,都是他的功劳[1]

弘光帝即位,夏万亨奉命迎接邹太后,擢江西布政使,但有人说他升迁太快,改任江西按察司佥事、兵备南瑞。他最初到任时上交兵饷,得到十分之一的回佣,因此责问下属,下属说:“以往这些都是属于佥事的。”他严肃地说:“侵吞军用不是我的做法,尤其是现在这时间!”保宁王朱绍𬉺避兵至南昌,他的舍人横行不法,夏万亨拘捕该舍人并施以笞刑,王府人员来势汹汹,提着刀刃发难,当地府民十分愤怒,即将焚毁王府,夏万亨安抚平服府民。后来晋江西按察使、江西布政使。南京失陷,奉母亲到抚州门生家暂住[2]。当时南昌被金声桓攻占,其他府县闻风溃散,他进驻建昌,奉益王朱慈𤆃起兵,在山北告捷,后来兵败,建昌被包围,夏万亨拒守致使清兵无法攻下,死伤多人。保宁王朱绍𬉺开城门迎接清兵,朱慈𤆃逃走,七月初建昌失陷,夏万亨被擒,金声桓考虑他有才能得民心,可以借此招抚其他地方,说:“若你跟从我,可以获得重用。”他写下绝命词明志,金声桓押解他至南昌,与江西按察司副使王养正等人一同遇害。妻子顾氏、儿子夏日省的妻子陆氏、孙子夏祥生,孙女夏瑞姐、夏催姐都先后投井而死;仆人俞忠夫妇、儿女四人,以及邹显、庄武、赵童、陈大郎,乳媪某,侍婢王氏、如亿、金梅、来喜二十多人全部投水而死,只有夏日熙妻子张氏奉夏万亨等人的遗骨依靠旧将郜国本,事情平定后才回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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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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