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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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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葡萄牙语:Plano de Subsídio para Aquisição de Material Escolar a Estudantes do Ensino Superior)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首次于2012年财政年度向就读2011/2012学年高等教育课程的澳门居民一次性发放现金的津贴计划;津贴计划的发放旨在补贴受惠对象在就读时的相关支出[1]。
沿革
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11年11月15日发表澳门2012年施政报告时表示设立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而津贴金额为澳门币2,000元[2];当局于2012年1月27日经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及制定《2011/2012学年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行政法规[1];该行政法规于翌月6日刊宪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内[3];而津贴计划于刊宪翌日起接受申请,涉及政府库房开支约澳门币6,600多万[4]。
受惠对象
凡在该指定学年于澳门及外地就读博士、硕士、学士、高等专科及副学士学位或不少于两个学年的文凭课程并持有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均是为此津贴计划之受惠对象[注 1][5];当局预料有3.3多万澳门居民因而成为受惠对象[4]。
发放方式
符合资格的澳门居民均需在该年指定日子 (通常是2月至4月) 期间连同办学机构发出的在学证明向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合并部门前由高等教育局负责)递交申请表格进行登记并将于登记后60日内收到津贴金额[注 2];受惠人士可以选择由澳门财政局发出凭证或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津贴金额[5]。
备注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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