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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异数 (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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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论中,奇异数(或称奇怪数)是指不是半完全数的丰数,[1] 也就是说此自然数之所有真约数(即小于此自然数之正约数)之和比此数自身大(丰数的定义),但其真约数不论如何组合,其和都不等于此自然数(因此不是半完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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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的丰数都是半完全数,如12的真约数有1, 2, 3, 4, 6,总和为16>12,因此为一丰数,但2+4+6=12,因此12也是半完全数,大多数的丰数都可以找到部分真约数,使其和等于本身。若丰数的真约数和都不等于本身,即为奇异数。
举例
最小的奇异数是70,其真约数有1, 2, 5, 7, 10, 14及35,总和为74,其中无法找到一组子集合,使其总和为70。因此70是奇异数。
奇异数有无穷多个,最小的一些奇异数是:70, 836, 4030, 5830, 7192, 7912, 9272, 10430, ... (OEIS数列A006037)。
性质
存在无限多个奇异数[2]。例如,70p为奇异数,针对大于等于149的素数p都成立。实际上,奇异数集合的自然密度为正值[3]。
目前已知的奇异数均为偶数,还不确定是否存在奇数的奇异数,若其存在,其数值必大于1021。[4]
Sidney Kravitz证明针对正整数k,Q是超过2k的素数,且
也是2k的素数,则
是奇异数[5]。
Sidney Kravitz根据此公式,找到最大的奇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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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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