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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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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行动 (Operation Valiant)[1],又称2010年香港无线电视职员涉嫌贪污案,是指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包括总经理陈志云在内的多名职员涉嫌贪污的案件。香港廉政公署在2010年3月11日展开的一次执法行动,拘捕四名被指涉案职员。[2]消息指,该案件是由无线电视因为有员工想跳槽而主动举报。[3]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在同日下午证实,涉案人士包括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云、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电视节目《美女厨房》监制钱国伟、及在电视节目《志云饭局》担任助手的艺员宁进曾醒明表示,已暂停4人的职务,强调事件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并会尽力协助廉署调查。[4]陈志云等人事后被暂停职务,陈的职位改由集团总经理李宝安暂代。[5][6]

为免产生利益冲突,廉署亦暂停与无线电视之一切合作直至案件审结,《廉政行动2011》因而改由香港电台电视部负责拍摄。

2017年3月14日,终审法院裁定,陈志云及丛培崑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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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

消息指,被捕的广告制作公司思潮广告董事丛培崑同时为陈志云的私人助理,廉署正调查是否有人藉思潮广告收受利益、安排无线艺员承接表演工作。初步调查显示,事件涉及无线的大型制作节目,例如台庆、《澳门小姐竞选2009》及《劲歌金曲》等。[8][9]

3月11日

廉政公署于下午4时,将陈志云从北角廉署总部押往将军澳电视广播城搜集证据;逗留约3小时后,晚上8时许,陈志云被带返北角廉署总部[10],期间引起大批传媒采访。而廉政公署在3月11日下午证实该署于一项行动中拘捕了5人,包括一间电视台的4名职员,怀疑他们涉及贪污指控。另一名被捕人士为一间广告制作公司的董事。又指有关电视台的管理层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合作,有关调查仍在继续进行。[11]

3月12日

晚上10时20分,接受廉署40小时通宵调查后,陈志云乘私家车离开北角廉署总部大楼。当时戴上口罩。现场记者包围私家车,受阻十多分钟后仍然无法移动。[12]

3月14日

廉署开始扩大调查范围,逐一会晤名单中的约100位无线职员及艺员,从艺人提供所收价格比较,以收集案中疑犯是否有“压价”及怀疑行骗等罪证。廉署重点调查2009年《澳门小姐竞选2009》及移师澳门举行的《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并且邀请无线前艺员和配音员协助调查。[13]

9月1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陈志云、丛培崑及陈永孙,怀疑他们贪污安排无线艺员出席活动收受及索取利益。9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各人继续获准保释,至陈氏其余罪行全部成立止。 [14]

审讯

2011年9月2日,陈志云及丛培崑涉嫌“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三项罪名,在区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2年4月初,律政司向上诉庭呈交文件,申请上诉。若法庭裁定案件的裁决在法律上犯错,律政司将向法庭申请将案件发还重审,或由法庭下令将陈志云与丛培崑等被告即时定罪。案件安排于2012年11月6日,一连两天审讯。[15]

相关行动及回应

  • 3月12日10时许,无线电视公关突然通知在场记者说,为免重演之前的混乱场面(陈志云被押返电视广播城调查)、以及方便廉政公署人员进入调查,电视广播城罕有地“封城”,暂停记者入内采访的安排。记者只好站于门外。
  • 3月13日,电视广播城将大闸半掩、架起铁马,更派出保安员。当有车辆进出记者蜂拥而上,保安员即时冲前阻止,其间多次互相推撞。[16]
  • 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指,廉署一如既往不会就个别案件作出评论,他相信香港市民支持这个做法。他续指,过往均接获有关电视界贪污举报,但数字不多。
  • 翡翠台原计划在3月18日星期四于中午时段重播的剧集《廉政行动2007》,无线电视决定临时抽起,改播其他节目。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解释是危机处理之一,“现在发生这件事比较敏感,公司认为不是播放这套剧的适当时机”。[17]
  • 陈志云在3月18日举行简短记者会,未有回应传媒提问。他表示为免引起混乱,故六天来没有公开露面,又指传媒的报道不一定是事实,他最后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作总结。[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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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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