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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明中都鼓楼瓦片脱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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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5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明中都鼓楼重檐歇山顶屋面发生大规模瓦片脱落事件,事件中无人伤亡。该鼓楼曾于2024年3月完成维修并通过验收,维修工程造价达人民币341万元人民币(合同结算金额人民币290.23万元),距离此次瓦片脱落不到一年,引发舆论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和质疑。同时,事件也揭露鼓楼楼宇部分为1995年未经批复违规复建的“假古董”等问题,而维修工程承包商的过往记录也引发争议。
背景
明中都鼓楼,亦称中都谯楼,坐落于凤阳县,其历史可追溯至明洪武八年(1375年)。这座建筑由基座与上部楼宇构成。其中,砖石结构的基座部分,因其历史价值,已于1989年被认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3][4][5]。原有楼宇在清咸丰三年(1853年)遭受损毁[1]。现今所见的楼宇则是在1995年启动建设,并于1998年完成复建[2][3][4][5]。然而,据《扬子晚报》引述当地文物部门的说法,该楼宇在1995年复建时并未获得相关批复,其钢筋混凝土结构使其被称为“假古董”[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座上进行的楼宇复建项目,应当经过省级文物部门及国家文物局的双重审批。但明中都鼓楼楼宇在1995年的相关报批手续,并未获得安徽省文物局的批准,因此其复建被认定为违规行为[3]。
明中都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其故乡兴建的明代初期都城。这座都城遗址占地约50平方千米,尽管历经岁月侵蚀与战火破坏,现今地面仍可见午门、西华门城台以及逾千米的城墙残存,而鼓楼的基座也得以完好保存[2]。该鼓楼目前被列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其基座底部东西长34.25米,南北宽72米,高15.68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存规模最大的鼓楼基座,且完全由明代大型条形砖砌筑而成[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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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凤阳县组建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旨在推动中都鼓楼的文化旅游开发,并强调鼓楼基座是该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2]。自2017年起,鼓楼楼宇的屋顶部分瓦片零星出现脱落,檐板也有所损毁。随着损坏情况在2023年2月加剧并构成安全隐患,凤阳县随即启动鼓楼楼宇的维修项目[2][3][4][5][6]。同年5月,该单位透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维修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2][3][5][6]。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为此维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4]。
根据招标文书记载,该维修工程的承建单位为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则为山东智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项目计划工期为180个日历天[2][3]。工程于2023年9月11日正式动工,并于2024年3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1][2][3][5][6]。根据《凤阳县明中都鼓楼楼宇维修》公告及招标文书的说明,此次维修范围涵盖重檐歇山顶屋面的修复,包括更换损坏的檐板、屋椽与脱落瓦片,对斗栱和门窗进行油漆翻新,同时也加高二楼栏杆,并增设了防水层、钢筋网及水泥砂浆层等[1][2][3]。当地居民表示,2024年的维修是为了处理楼宇内部的漏水问题并更换瓦片[5]。合约履约资料显示,该项目的最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1万2057.08元,而合同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90万2300元[2][3]。维修完成后,鼓楼景区的楼宇部分在2024年9月经过重新规划和布展,已正式对游客开放[2]。然而,此次瓦片脱落事件距离该维修工程竣工仅约14个月[3]。
据《澎湃新闻》报导指,涉事施工单位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曾于瓦片脱落事件十年前,即2015年12月,在负责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本堂”(又名“唐大司徒郑公祠”)的维修工程时,因违规施工导致火灾,造成该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寝堂和享堂被焚毁。报导指,该公司在未取得开工许可的情况下,于2015年12月12日擅自施工,在寝堂后方进行防水作业,并使用了文物施工中明令禁止的明火,用液化气喷灯热熔粘接方式,最终导致屋面木构件因高温闷燃而引发火灾[4]。
尽管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具备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格,且曾参与多个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改造项目,但有安徽省内从事文物建筑修缮的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分析指出,该公司主要业务集中于徽派建筑的修缮,可能缺乏明式官式建筑的修缮经验和相关实绩,而这两类建筑在工艺处理上存在差异性要求。该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若“一本堂”火灾事故发生在当下,该施工企业的相关资格“大概率是要吊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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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5年5月19日下午6时30分左右,明中都鼓楼楼宇重檐歇山顶屋面东侧的瓦片开始大面积脱落,伴随大量烟尘升起,过程持续约1至2分钟[1][2][3][5]。一名当时在鼓楼东侧广场休息的居民回忆,她突然听到“轰隆”一声巨响,随后便看到瓦片大面积滑落[3]。附近商户指出,主要是顶层瓦片脱落,重重砸向鼓楼基座,激起浓密尘烟,并飞溅至广场地面,但鼓楼主体结构并未倒塌[2][5]。
事发时,鼓楼城墙下方有数十名居民,包括带着小孩的家庭,他们迅速向外围撤离,无人伤亡[1][2][3][4][5]。一名环卫工人表示,现场无人受伤,仅一名妇女被零星碎石砸到肩膀,起初误以为是麻雀,随后才慌忙离开城楼区域。该环卫工人还提到,每日下午3点至5点及晚上7点至9点是鼓楼城墙下的人员密集时段,瓦片脱落恰逢居民用餐时间,“要是早半小时或晚半小时,后果真不敢想”[3]。
后续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启动应急机制。凤阳县连夜在鼓楼四周加装围挡,并张贴“鼓楼屋顶瓦片脱落,为保安全请勿靠近”的安全提示[3][5]。为维持现场秩序,鼓楼周边也部署大量民警、特警、交警及社区志愿者,凤阳交警调配逾200名警力疏导交通,以应对围挡对部分路段造成的交通影响[3]。
凤阳县委、县政府责令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立即前往现场。同时,相关专家也被邀请参与调查核实工作[1][2][3][4][5]。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邀请施工方和设计方到凤阳,逐一排查瓦片脱落的原因[5]。安徽省文物局也介入调查[3][5]。5月20日,安徽省文物局文物督察处负责人指出,安徽省文旅厅的多个部门已赶赴现场勘察,重点调查瓦片脱落是否对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鼓楼台基造成影响[2][3]。同日下午,现场有工作人员使用无人机对损毁楼宇进行勘测[3]。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于5月20日宣布,由于鼓楼楼宇屋面局部瓦片脱落,该景区自即日起封闭维修,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通告[2][3]。
对于楼宇是否属于违建,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德永曾于5月20日否认,称当时是以凤阳县人民政府名义报给省文物局,并于1996年1月获得批复同意修建,且楼宇不在明中都遗址保护范围内[2]。但5月21日,凤阳县有关部门又答复《南方都市报》记者,关于1995年复建一事是否合规仍在核实调查中[2][3]。安徽省文物局文物古迹处和凤阳县住建局也表示,正在针对此事进行调查[2]。
5月23日,安徽滁州市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发布调查处置情况通报。根据初步核查结果,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凤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予以停职检查,并对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予以免职。联合调查组表示,将对涉事单位和相关人员展开深入调查,并将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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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根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罗德胤的分析,从事故影片观察,瓦片呈现整片滑落的状况,可能与防水层铺设不当有关。他指出,现代建筑修缮作业中,通常会在瓦片下方加设防水层,若在重檐歇山顶等斜度较大的屋顶上施工时,工艺不当,例如施工人员缺乏经验,或对瓦片滑移风险预估不足,均可能导致瓦片大面积脱落。罗德胤强调,防水层属于隐蔽工程,验收难度较高,存在被忽略的可能[2]。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德永则指出,事故当日的气温日较差接近20℃(气温介乎17至37℃),为较为罕见的天气情况。卢德永表示,已将此气象数据提交予专家组参考,但目前尚无证据显示该情况与瓦片脱落之间存在直接关联[3]。
评论
上海交通大学木结构建筑研究与设计中心主任刘杰指出,文物建筑的科学修复具有必要性,但若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可能对建筑原有的台基构造造成二次损害,并可能产生对古代建筑用材的错误认知。他表示,中国传统木构建筑技术至今仍有传承,该类结构自重较轻,相对而言对文物基座较为友好;相比之下,混凝土结构重量较大,通常需要加深地基,可能对基座造成不可逆损伤。刘杰并援引《威尼斯宪章》中关于修复工程“可识别性”的原则,认为若使用现代材料进行修复,应予以明确标示,并附文字说明以作区别[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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