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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税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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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税之弊,即明神宗在位期间与民争利的赋税措施,一般被认为是万历怠政的一部分。

背景

万历年间,紫禁城遭雷击,引发三大殿大火延烧两宫,国库空虚,府前前卫副千户仲春请开矿助大工,从之。此工程进行30年至天启6年方完成,明神宗至死都居住在启祥宫(曾住养心殿)。明代的矿税,也可以称为坑冶之课,金银矿的开采都是官府主持开采。也有一些民采,但是要须经允许,其课额也重。张居正一死,明神宗开始亲政,为了增加内库的内帑和税收,向各地派遣“矿税太监”征收矿税银,后来成为时人口中的一代恶政。不少官僚指出,皇帝实际上通过矿税真正收到的钱财只有十分之一,其他的都被欺公肥己的矿税太监、随从、地方无赖瓜分而去[1][2][3]。而根据《明神宗实录》,明神宗临终时遗诏中对矿税之弊,表示悔意[4],而《明光宗实录》亦指出,明光宗登基后,立即下令停止矿税,诏书中并指出矿税弊处多项[5]

表现

一些学者分析道,明神宗本人爱财如命[6],征税的项目千奇百怪,无物不税、无地不税。为害最大的是“矿税”一项,先后派出多批内珰征收矿税,几乎遍布中国各地,虽统名为矿税,实际远不限于矿业,两淮有盐监,广东有珠监,搞得民不聊生[7]。《明通鉴》记载,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有奸民张礼等,伪为官吏,群小百十人,分据近京要地,税民间杂物,弗予,捶至死。”万历二十三年,御史马经纶直言指斥明神宗“好货成癖”[8]。万历二十七年,吏部侍郎冯琦奏:“自矿税使出,民苦更甚。加以水旱蝗灾,流离载道,畿辅近地,盗贼公行,此非细故也。中使衔命,所随奸徒千百……遂今狡猾之徒,操生死之柄……五日之内,搜括公私银已二百万。奸内生奸,例外创例,不至民困财殚,激成大乱不止。伏望急图修弭,无令赤子结怨,青史贻讥。”万历二十九年,直隶巡按安文璧对万历帝说“皇上以六合为帑藏,视此四万金奚啻太仓之一粒”。户科给事中官应震言:“内库十万两内五万九千两,或黑如漆,或脆如土,盖为不用朽蠹之象。”

矿监税使向皇室内库共进奉白银五百六十余万两,黄金一万二千万余两,平均每年进奉白银五十余万两,黄金一千多两[9]。也有学者指出,明神宗的生活花销还远不如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水平。然而另一批人则认为,明代的白银之购买力比清代高多了[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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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中性评价

在此以前,皇帝的内库主要收入为“金花银”(又名“京库折银”或“折色银”),即依靠南直隶地区的田赋。不过内库所有收支最终仍由户部负责,并对皇帝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干预和管理。目前,关于矿税银的多寡存在两种说法,一说自万历二十四年至万历三十二年间,共收银300万两。另说,自廿五年至卅四年,共收银560万两,金一万二千两。根据明光禄寺宫膳底账《宝日堂杂钞》的记载,包括矿税银在内的内库,需要用于皇宫开销的部分,除皇帝、后妃、宫女、太监以外,包括每日翰林院文华殿太医院、教习官、起居注官、兵部主事等人的日常工作餐。仅宫廷膳食一项,共需要负责约万人左右的饮食,皆由内库拨银。例如,万历三十九年正月,宫廷膳食开支12000两白银,人均约1两左右。而内宫各类,如宫女、太监等服务人员,日常俸禄则为俸米,并不由矿税银等拨用。

矿税除补贴内帑用于宫廷膳食以外,更多则用于国家开支,尤其是边镇用钱。如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初四日,甘肃巡抚田乐上疏因河西地区边疆用兵需数十万钱粮两,请拨内帑,明神宗批复同意[13]。万历廿七年(1599年)十二月十二日,户部因京师库银减少边饷告急请明神宗拨内帑,明神宗虽然责怪户部未提前做好库银储备,并且不要因为有内帑而有恃无恐,但仍迅速拨发内府库银救急[14]。万历卅一年四月,户部更是因北部边疆兵饷告急,请拨内帑百万两银,明神宗最顾及边情,所以同意招数拨用[15]

另外开征矿税的好处在于含矿税的内帑也偶尔用于国家救灾,如万历廿二年(1594年)三月初九日,因河南饥荒,拨内帑三万三千两用于赈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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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评价

万历间,朝廷上至内阁大臣下至地方官员均反对矿税[17][18][19][20]万历皇帝大派矿监[21],使得百姓在正税之外又受到太监榷税,导致商税重复征收,三四百里水路就能一日被征收五六次税。 以临清为例,万历派的太监公然违反杂粮十石以下免税的旧例,临清遍布税吏,最终导致民变,也导致这个商品聚散地严重受到冲击,临清原本有缎店三十二 家,倒闭了二十一家; 布店原有七十二家,倒闭了四十五家; 杂货店原有六十五家,倒闭了四十一家,商业萧条,辽东布商更是绝迹[22]

其他的商业重镇河西务,因为税监横征暴敛,原先的一百六十家布店,倒闭剩三十家。 七大钞关的关税因为税监胡作非为,搞的商人破产绝迹,从万历二十五年能每年征收417500两,下降至万历二十九年只能收到262800两,减幅达37.14% [22]。万历三十年到三十二年,七大钞每年亏损306670两。 表面上内库从矿税拿到钱,实际上却是小民破产和国家正税收入连年下降的结果[23]。地方官员也指出当其时矿税太监们在地方巧立名目,横征暴敛,向百姓征收行货税、舟车税、居货税等门摊税,百姓住的庐舍也要征税,用的油、布也要征收杂税,以致连米麦菽粟饔餐也征税、鸡豚肉食也征税、耕牛骡驴也征税[24]。海州盐税原来可以每年征收2500两,在太监高淮横征暴敛,搞的商旅为避免被双重征税而躲避下,地方官员只能收到350两,较先前下降86%,严重侵蚀地方税基[25]

而矿税太监的手下们多四方无赖[26],他们不但骄横市井,更有剽夺百姓财产、污人妇女等恶行[27][28][29],这导致大量地方民变爆发[30][31]。即使万历皇帝本人也坦承矿税太监有诸多恶行和问题,如万历三十六年在矿税太监高淮对百姓敲骨吸髓而导致辽东兵变后[32][33][34]万历皇帝也坦承说“高淮擅自出巡,骚扰地方,今又扣克军士粮饷,且各边军士卧雪眠霜,劳苦万状,九死一生,何堪虐害?”,最终不得不把高淮撤回。学者周远廉也指出,矿税大部分都是摊派民夫和地方的,矿税太监们以“奉旨前来”狐假虎威,却不实际上开矿,而是把百姓编为“矿夫”每岁收银,使得地方出现“不市而征税,无矿而输银” 、“沿屯军民……各处逃走”的情况[25]。而即使负责的太监老实开矿,也往往是得不偿失,以负责真、保、蓟、永四地开矿的太监王虎为例,自万历二十四年至三十二年,一共开采了黄金557两,银92642两,但“然计历年开矿,所费工值物料亦至十余万,得不偿失也”[35]

而矿监们在横征暴敛之余,往往借“中使”之名威压地方官员[36],只要其稍有不从,便是马上以“阻挠税务”之名把他们弹劾降调[37],而每当朝野官员针对矿监的恶行提出劝谏时,万历皇帝则往往置之不理[38]。仅以矿监陈增为例,其上任山东后不久便弹劾罢免了福山知县韦国贤[39]益都县知县吴宗尧山东巡抚尹应元均先后弹劾陈增奸贪网利,但陈增在万历皇帝袒护下不但平安无事,二人反而先后被夺俸罢官[40][41]。陈增转至湖广后,更是又先后弹劾逮捕了荆州府推官华钰、黄州府经历车任重、湖广佥事冯应京,降荆州知府李商耕、黄州知府赵文炜、武昌同知卞孔时、荆门知州高则巽、江防参政沈孟化、蕲州知州郑梦桢等,使得他们被贬官罢职[42][43][44][45],可见其时矿监们气焰之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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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更多信息 地点, 矿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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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奉内库

更多信息 时间, 金(两) ...

评价

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书中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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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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