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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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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锦(1477年—1524年),字暗夫,山东安丘县(今山东安丘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大同巡抚,因兵变被杀。
生平
山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授户部主事。正德初年,刘瑾专权,被下诏狱,逐斥为民。
刘瑾伏诛后,再被启用。升迁为郎中。督税陕西。升安庆府知府。宸濠之乱时,叛军攻至城下,张文锦坚拒佥事潘鹏诱降。宸濠下令攻城,不能克。
嘉靖元年(1522年),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
嘉靖三年(1523年)五月,张文锦认为大同镇北部无险可守,下令在大同城北九十里筑红寺、胪圈、窑山墩、水尽头、沙河等五堡,又迁徙2500家镇卒前往守卫。镇卒以往戍必死于鞑靼,不肯服从,张文锦大怒,杖打队长。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大同驻军郭鉴、柳忠、陈浩、胡雄等哗变,张文锦被杀,史称“五堡兵变”[1]。
家族
曾祖张名远;祖张敬;父张政。前母佀氏;母彭氏。具庆下。弟文衡、文绣、文炳、文蔚[2]。
参考文献
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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