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政令
通常由國家元首發出的法律規則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政令(英语:decree)是一种法律文告,通常由国家元首(共和国总统或君主)根据一定程序(通常在宪法中确立)发出,具有法律效力。用于此概念的特定术语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例如,美国总统发布的政令称作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尽管政令并不等同于命令)。
![]() |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法律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22年12月9日) |
各司法管辖区的政令

根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110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总体政策由最高领袖制定。
在西班牙,政令(西班牙语:decreto)有多种形式:
- 皇家政令(西班牙语:real decreto)
- 皇家法令(西班牙语:real decreto ley)
- 皇家议会法令(西班牙语:real decreto legislativo)
土耳其的政令由1982年宪法第107条界定。宪法的一项重要修正案连同第6771号法令与总统令有关。
在英国,枢密院颁令(Orders-in-Council)是以君主特权订立的法例,由枢密院以君主的名义颁布,或由大臣以国会法令或其他方式颁布。两者皆可受司法复核,前者部分情况下例外。
参见
备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