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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第一公约
日内瓦四公约之首,1864年签署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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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英语:Geneva Convention for the Amelioration of the Condition of the Wounded and Sick in Armed forces in the Field),又称日内瓦第一公约(英语:First Geneva Convention),是世界上第一条国际人道法[2],由瑞士商人亨利·杜南所提出[3],并于1864年8月22日由瑞士政府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会议上与12国政府代表共同签订。[2]该公约旨在为保护冲突各方的战地武装部队的伤者、病者、医护人员及随军牧师等获得人道待遇与照顾,禁止对其生命之任何危害或对其人身之暴行,并不得对其加以谋杀或消灭,施以酷刑或供生物学的实验。[4],并由国际红十字会推动及执行,通过接受并在其军事行动中应用这些公约的国家的默示同意中产生强制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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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859年,救援活动家亨利·杜南目睹了在索尔费里诺战役时,四万名受伤士兵因缺乏设施、人员和医疗援助而被迫留在战场上[6]。回到日内瓦后,杜南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索尔费里诺回忆录》[7]。他在书中提出在各国设立全国性的志愿伤兵救护组织,以在战时支援军队医疗工作以及签订一份国际公约,给予军事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各国志愿伤兵救护组织中立地位[8]。随后与瑞士律师古斯塔夫·穆瓦尼耶于1863年共同创立了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的前身)[9]

国际红十字会虽然认为“保护本国人民的健康和身体福祉是一个国家的首要责任”,但也认为永远存在“需要志愿机构来补充……每个国家负责这些职责的官方机构”的时候,尤其是在战争时期。为确保各国广泛接受其使命,它需要一套公约以保障其自身和相关交战方的活动。[10]

因此,在日内瓦委员会的敦促下,瑞士政府邀请了所有欧洲国家、美国、巴西和墨西哥等十六个国家,参加了一次正式的外交会议。前往日内瓦。会议于1864年8月22日在日内瓦市政厅的阿拉巴马房间举行[11],由纪尧姆·亨利·杜福尔将军主持,并在会议上促成瑞士联邦、巴登大公国、比利时王国、丹麦王国、西班牙王国、法兰西第二帝国、黑森大公国、意大利王国、荷兰王国、葡萄牙王国、普鲁士王国以及符腾堡王国等12国代表签署了日内瓦第一公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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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由于战争和军事技术的迅速发展,原始条款不得不进行修订和扩展,至1864年8月22日以来,在历经1906年7月6日、1929年7月27日及1949年8月12日的四次补充后,最初的日内瓦第一公约已从10条已扩展为目前的64条。
缔约国

日内瓦第一至第四公约及日内瓦第一至第三议定书的缔约国 | 日内瓦第一至第四公约及日内瓦第一至第二议定书的缔约国 |
日内瓦第一至第四公约及日内瓦第一及第三议定书的缔约国 | 日内瓦第一至第四公约及日内瓦第一议定书的缔约国 |
日内瓦第一至第四公约及日内瓦第三议定书的缔约国 | 日内瓦第一至第四公约的缔约国 |
截至2022年7月7日,日内瓦第一至四公约共获得196个国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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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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